邯郸一黑社会组织被公开宣判!最高死刑!涉及被告人22人

7月12日,省法院在邯郸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即赵鑫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共涉及被告人22人,其中7人系累犯,4人有犯罪前科。

据介绍,该案共涉及被告人22人,其中7人系累犯,4人有犯罪前科。经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赵鑫、马超各自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赌场发放高利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9月,逐步形成了以赵鑫、马超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王兆欣等4人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许国强等10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赌场放贷等违法犯罪手段及承揽工程攫取经济利益,非法获利130余万元。2014年以来该组织先后在邯郸市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85医院、邯郸市第一医院、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复兴院区、华浩天际B座等处进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死亡1人、轻伤4人、轻微伤12人,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经审理,省法院对被告人赵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许国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对被告人马超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定罪的被告人,根据具体罪责分别判处二十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

邯郸一黑社会组织被公开宣判!最高死刑!涉及被告人22人

邯郸扫黑除恶重要公告

近日,从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及省、市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踊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决定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中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邯郸一黑社会组织被公开宣判!最高死刑!涉及被告人22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中心受理全市范围内涉黑、涉恶线索,包括:↓↓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患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采取打砸、尾随、恐吓,甚至强行拆除,给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黑恶势力;

◆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垄断建筑市场、垄断销售、强买强卖的,装修时的“楼霸”等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土地承包流转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带车逃费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聚众滋事的市霸、行霸、医闹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对正常经营商户采取占地不消费、有意制造打架斗殴事件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迫使商户停业、转让、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举报电话:0310-12309;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来访地址: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接待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邮寄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96号,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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