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王李素节是唐高宗的爱子,为什么却被无辜杀害?

李素节,唐高宗第四子,其生母是曾受高宗宠爱的萧激妃。他从小就十分聪明好学,据说能日诵占诗五百多言,因此深为高宗所喜爱,于永徽二年(651)晋封他为雍王。

永徽六年,李素节生母萧淑妃为武则天所残杀,他本人也屡次被斥逐,先后被徙封为郇王、鄱阳郡王、葛王及许王,并贬谪为外州刺史。武则天还禁止他人朝觐见父亲高宗。素节在外漂泊, 内心十分思念父皇,就让他的王府仓曹参军张東之想办法将自己亲手撰写的《忠孝论》进呈给高宗。武则天知道此事后,指使爪牙诬告素节贪赃受贿,并将其终身禁锢于岳州(今湖南岳阳)。

武则天临朝称制后,为巩固手中权力,对李唐宗室大加诛杀。李素节在这场祸变中也没能幸免,载初元年(689), 酷吏周兴诬告他与泽王李上金合谋造反,并将他们一并逮捕。在押赴洛阳的途中,素节被缢杀于洛阳城南的龙门驿,遇害时年仅四十三岁。其子多为武则天所杀,唯独少子幸免于难。中宗复位以后,追赠素节为许王,以亲王的礼仪规格改葬,陪葬于高宗的乾陵(今陕西乾县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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