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被「逼遷」,專業律師告訴你要這樣應對!

徵地拆遷過程中,政府部門為了提高效率可能採用一些特殊手段,面對此類行為,當事人如何應對?

基本案情:對補償方案不滿,竟被“停氣”逼遷?

河南焦作的王先生在當地開了一家加氣站,效益良好。當地政府為了擴建學校,想對加氣站進行徵收。但是王先生認為徵收部門提供的補償方案根本無法彌補其損失,正想與徵收部門協商爭取合理補償時,當地住建局竟然以加氣站存在安全隱患,危害附近學校安全為由,要求供氣公司停止對王先生的加氣站供氣,以此“逼遷”,這讓王先生損失慘重。

王先生決定委託律師幫助自己維權。在李文謙和孟文靜律師的指導下,王先生開始了司法救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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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以非法方式逼遷明顯違法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第2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律師向委託人分析,以“停氣”的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是法律明令禁止的。住建局向供氣公司下發通知要求其對委託人的加氣站“停氣”,造成加氣站停產,逼其搬遷,明顯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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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延伸:被“逼遷”,如何維權?

在我律師團代理過的案件中,此類情況並不少見。那麼,企業被“逼遷”,應該如何維權?

首先,企業主可以先向政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獲取本次拆遷項目的相關文件。如果有關信息不存在,或者雖然信息存在但是明顯違反法定程序,那就說明徵遷部門的行為的確違法了。如果本次徵遷項目是合法的,但徵遷部門在實際履行過程中採用“逼遷”的手段,則企業主可直接對其提起行政複議或訴訟,要求賠償。如果相關部門直接拒絕公開信息,那企業主可以根據具體情形訴其“信息公開不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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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律師要特別提醒大家,在整個過程中都要注意留存相關證據。無論是被“停氣”的損失,還是申請信息公開所獲得的文件,以及其它錄音、視頻資料等,都可能是後續維權的重要證據。

可能許多人會覺得,自己對於法律、政策的運用比不上政府部門,這樣的維權方式收效甚微。那麼此時,及時諮詢專業律師或許是更好的解決辦法。在王先生被“停氣逼遷”的案件中,李文謙和孟文靜律師便通過向政府部門寄送律師函,對其施壓,從而幫助當事人爭取談判的機會,併為其定製合理的維權方案,爭取最大的拆遷利益。如果您也遇到“逼遷”,又不知如何維權,不妨尋求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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