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教师性侵犯(或猥亵)学生事件的发生?

近年来国内频频发生教师猥亵、性侵女学生案件,原来令人敬仰的人民教师,竟然成为侵害无辜学生的畜牲,巨大的反差震撼着国人,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深思。

如何防止教师性侵犯(或猥亵)学生事件的发生?

事件背后原因分析:

一、由于学校教育观念的偏颇,导致学生的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重匮乏,学生不知道也不懂得如何进行自我防范。

二、传统教育观念束缚,很多家长认为孩子遭受性侵害是一件丑事,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又碍于脸面大多选择沉默。

三、教师队伍庞大,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出现个别思想混乱,师德败坏,法制观念淡薄,以致违法乱纪的害群之马也在所难免。

四、学校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学校只重视对教师的教学业绩的考核,忽视对教师师德师风的考察。

如何防止教师性侵犯(或猥亵)学生事件的发生?

如何防范?

一方面在全社会要大力普及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其道德评价水平和知法守法意识。

另一方面要发挥青少年维权、妇联、妇幼保健等社会组织的合力,做好儿童自我保护教育,提高儿童的辨别是非和反抗能力。

家长要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遇到反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在成长教育中,让孩子懂得自我保护和学会分辨是非。

对于学校而言,从严管理、 溯本清源势在必行。坚决把好入门关,防止“害群之马”混入教师队伍也是摆在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面前的任务。教师管理方面,学校还要强化师德教育,只抓业务不抓队伍、忽视管教的状况,抓好教师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达到防患于未然。

相关法律: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237第3款的规定,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由于儿童对性的辨别能力很差,法律并不要求行为人实施暴力、胁廹或者其他方法。不论儿童是否同意,也不论儿童是否进行了反抗,只要对儿童实施了猥亵的行为,就构成本罪,就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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