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胡兰亲弟弟,比姐姐小23岁,继承姐姐遗志参军15年回家服务群众


刘继烈,曾任山西文水县党委副书记,是刘胡兰同父异母最小的弟弟,他说,他的姐姐刘胡兰牺牲时还不到15岁,而刘继烈足足小了姐姐23岁,他没有见到过姐姐,而他的名字就含有继承烈士遗志的意思。

英魂虽逝,精神长存。尽管刘胡兰牺牲时,刘继烈尚未出生,但父母与村民的泣血讲述,令姐姐的生活点滴和英雄事迹牢刻在他心中,鼓舞他勤奋工作、默默奉献。

“多年来,姐姐似乎都在左右,不曾远去。”刘继烈说,兄妹4人不负姐姐精神嘱托,先后参军。为使刘继烈和哥哥继承刘胡兰遗志,母亲从珍藏的“血土”中取出两小块,让二人随身而行。图为刘胡兰一家合照。

1985年,在部队服役满15年后,刘继烈毅然决定回到家乡,一为服侍年迈多病的老母,二为在姐姐牺牲的故土上,奉献自己的热血和青春。

“每年清明节和大姐的牺牲日,无论身在何处,无论多么繁忙,我们兄弟姐妹们都要回到刘胡兰村,一起看看大姐。”刘继烈说,大姐刘胡兰是他们全家人的骄傲。

“无畏的刘胡兰精神,是我多年来工作的动力。”刘继烈说,姐姐年轻却英勇无畏,无私奉献,他也应当克服种种困难,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对党和人民有所贡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