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願做小三,也不願嫁情人,那個見慣父母打架的女孩恐婚了!

寧願做小三,也不願嫁情人,那個見慣父母打架的女孩恐婚了!

1

30出頭的阿清一共經歷過兩段深愛。

初戀是大學裡比阿清高兩屆的師兄,學生會的幹部。

師兄學習成績好,管理和組織能力很強,他不但長得很帥,還會彈吉他,是許多女生心中的白馬王子。

阿清是個美女,五官明媚,身材高挑,性格也好。

他們很快就互相吸引走到一起,男才女貌,羨煞旁人。

師兄早兩年畢業,找了不錯的工作,阿清與他仍然如膠似漆。

師兄是本地人,父母早已知道他交了女朋友,很想見一見。但阿清覺得緊張,總推說緩一緩。

大四的時候,阿清聯繫好了工作單位,師兄再次邀她去自己家見父母,或者在外吃頓飯也行。

阿清仍然想拒絕,但猶豫再三還是同意了。約好在外吃飯。

師兄的父母溫文爾雅,思想也開明,看得出一家三口關係很融洽。

他們對阿清也很滿意,等著阿清畢業,然後結婚,然後生娃。當然他們並不催促,只是悄悄盼望著。

阿清真心愛師兄,師兄也愛她,倆人在一起很有共同語言,生活也充滿了各種小情趣。

她對現狀很滿意,但她對未來很擔憂,她一直相信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兩年後,師兄的媽媽得了一場急病,幸好及時送醫,最終並無大礙。但她經此一事,突然希望兒子早日成家。

那時師兄27,阿清25,倆人工作穩定,收入不錯。師兄本來也有結婚的打算,便趁此向阿清求婚。阿清說要考慮考慮。

師兄大約以為阿清說的考慮,只是假裝矜持一下,他不知道阿清是真的在考慮,並且考慮後的結果竟是不同意。

師兄百思不得解,最終認定阿清不愛他,兩人從此漸行漸遠,最終分道揚鑣。

2

阿清離開師兄後非常自責難過,覺得自己不配擁有一段美好的愛情。

她消沉了很長一段時間,直到遇上了大李。

大李比阿清大11歲,技術出身,在一家大公司做技術部門的主管。他們公司是阿清單位新開發的客戶。

因為工作關係,阿清經常與大李接觸。

大李成熟穩重,長得帥,還幽默風趣,事業也不錯。當然,他有家有室、有妻有子。

阿清在不知不覺中對他動了心,等意識到時已掙脫不及。

沒多久阿清就成了人人鄙夷的“小三”。

跟所有狗血故事裡的情節一樣,大李跟原配老婆關係不好,爭吵、冷戰、再爭吵、再冷戰,循環往復。因為孩子在讀初中,雙方沒有提過離婚。

和大李在一起時,阿清28歲,她沒想過要破壞大李的家庭,雖然大李說有沒有阿清他早晚都會離婚。

前年阿清生了女兒貝貝,她本來沒打算要孩子,貝貝的到來是個意外。那年阿清31歲,考慮了很久才決定把孩子生下來。

有了貝貝後,阿清的想法有了些改變,她害怕貝貝長大了要承受旁人異樣的目光,更怕孩子將來接受不了自己和她爸爸的關係。

所以有時候她也希望大李結束他那已經死掉的婚姻,給貝貝一個完整的家。

去年夏天大李的兒子考上了大學,拿到通知書後沒幾天,大李和老婆不吵不鬧和平離婚。

大李興沖沖地告訴阿清這個消息:“我們終於可以結婚了”。

然而阿清說他才剛剛離婚,兆頭不好,再等一等。

這一等就是半年多,阿清每天都在各種煎熬中度過。

一方面她覺得自己應該和大李結婚,倆人感情好,貝貝也兩歲了。

另一方面,阿清無比擔憂結婚後自己和大李會變得相看兩厭,終致水火不容。

3

相愛的人走進婚姻的殿堂,是水到渠成的事。

小三渴望轉正是人之常情,不論起因是愛情還是名利。

而阿清卻對婚姻避之唯恐不及,和初戀如此,和大李還是如此。即便“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這樣強烈的願望,也不能抵消她對婚姻的恐懼。

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在後來的交談中我瞭解到,這和阿清的成長環境或者說原生家庭有密切關係。

阿清生長在一個縣城裡,父母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當年也是俊男美女,十分般配。

阿清的爸爸在外做生意,媽媽在家裡相夫教子,典型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模式。

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起,他們開始吵架的,從最初小吵小鬧,發展到後來大打出手。

爸爸總是晚歸,有時甚至不回家,他說是因為生意應酬,而媽媽總說他在外面搞女人。

阿清不確定爸爸到底有沒有外遇,反正他們至今仍然在互相折磨,沒有離婚,也沒有所謂外遇找上門來。

阿清很少有他們和睦相處的記憶:“說話總是用吼,三句不到就要開吵,沒吵幾句就要摔盤子摔碗。”

而且他們吵架、打架從來不避著阿清和弟弟。

4

最可怕的一次是某天吃晚飯的時候,爸爸說了一句“這菜太淡了”,媽媽立即譏諷道:“是啊,哪有外面的飯菜好吃啊?你現在有錢了,多得是女人搶著給你做飯!”

爸爸把筷子往桌上一拍:“你胡說八道什麼呀!菜做得這麼難吃你還有理了?!”

媽媽則把碗往桌上一跺:“不好吃你別吃呀!”

盛怒之下的爸爸二話不說,站起來將一桌子飯菜一把掃到地上:“大家都別吃了!”

阿清坐得離爸爸近,她的飯碗也被帶到了地上。也許因為角度問題,碗竟沒有碎,像鐘擺一樣來回滾了幾滾,米飯撒了一地。

弟弟做在靠近媽媽的位置,他手裡的飯碗還在,可是桌上已經沒有菜了。

媽媽發了瘋一樣衝上去和爸爸扭打,阿清摟著弟弟嚇得瑟瑟發抖,弟弟大哭著喊媽媽,阿清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最後媽媽被爸爸狠狠推倒在地,右手胳膊往後撐的時候,被菜盤子的碎塊兒劃破了一道小口子。

爸爸拂袖而去。媽媽坐在踩踏得極其噁心的飯菜中間嚎啕大哭,衣服褲子都沾滿了米飯和菜湯,甚至連頭髮上也掛著菜葉。

5

二十多年過去了,阿清已不記得那晚最後怎麼收場的。

那個在地上滾動的飯碗,和渾身沾滿菜汁飯粒、鼻青臉腫披頭散髮的媽媽,卻刻在了記憶深處,歷久彌新。

每當看見“家庭婦女”這個詞,阿清的腦海裡就會浮現出當年媽媽的形象。

人們說起婚姻和家庭生活,阿清就想起自己的爸媽,想起他們吵過打過的無數架。

她知道不是所有的夫妻都像他們那樣水火不容,比如初戀男友的父母就很和美,比如閨蜜的家就很溫馨。

然而這些和美溫馨不過是聽聞,而水火不容卻是親眼目睹,百聞不如一見,何況那水火不容中的不是旁人,而是自己最親最近的父母。

何況那水險些將她溺斃,那火幾乎灼傷她的身體。

所以,阿清對於婚姻家庭的印象,幾乎全是水火不容,沒有和美溫馨。

阿清曾在某個抽屜裡見過一張黑白的全家福:年輕的爸媽並排坐在一張條凳上,媽媽靠近爸爸那一側的膝蓋上,坐著個小小的嬰孩。

照片下頭寫明是阿清週歲生日留影。

照片不大,顏色泛黃,看不太清。但父母捱得很近,媽媽的上身微微向爸爸傾斜,兩個人都笑得有點兒傻氣。

那時候,他們是互相喜歡的吧?

阿清曾問媽媽:“你和爸爸以前談過戀愛嗎?你喜歡他嗎?”媽媽笑了笑說你爸年青的時候是個帥小夥呢!

阿清想,婚姻果然是愛情的墳墓。她情不自禁地被愛吸引,卻對婚姻有著深深的恐懼。

她說自己也知道這種想法可能不正確,但就是克服不了。

6

我建議阿清去看專業的心理諮詢師。

爭得她的同意,把她的故事分享出來。

希望所有在婚姻中沉浮掙扎的男女,在以丈夫或妻子的身份與另一半互相傷害時,不要忘了自己還有一重身份,那就是爸爸或媽媽。

你在傷害那個可惡又可恨的人時,請不要傷及無辜的小生命。

要吵要鬧可以,請別讓孩子聽見;要打要殺也可以,請別讓孩子看見。否則,你吵的鬧的打的殺的,可能是孩子一生的幸福。

兩害相較取其輕,一個有爸有媽卻宛如車禍現場的家,還不如一個雖不完整卻溫馨的窩。

願每個人在生命的最初,在羽翼未豐、鎧甲不堅的時候,都能被父母溫柔以待。

——END——

諾曦媽媽:華東師大教育學碩士,兼修心理學,講科學、接地氣,分享幼兒的性格和智力培養、二胎、青春叛逆期的陪伴經驗。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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