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新規:夫妻離婚後,女方別想拿走這3類財產,鬧也沒用

近年來,我們周邊的離婚現象是越來越多了,而法院對於離婚的案件處理也是頻繁出現在我們的視野中。不少家庭只為了財產這二字,都是撕破臉皮,鬧得不可開交。

但是近些年來婚姻法也出現了一些不同的變動,對於婚後的財產分割出現了新的說明,離婚法新規:夫妻離婚後,女方別想拿走這3類財產,鬧也沒用。

離婚法新規:夫妻離婚後,女方別想拿走這3類財產,鬧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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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想要離婚可是沒有以前那麼簡單,以前兩個人想離婚,到民政局領個證就可以解決了,不過現在卻是要涉及到財產的問題。

1 結婚前個人所持的產業,離婚不可平分

打個比方,如果婚前所購買的不動產,比如房子,在結婚前男方就單獨購買了,那麼這一座房子是屬於婚前財產,離婚的時候,另一方不可要求切割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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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男方或女方的工傷賠償

我們都說人生不可能一帆風順,不少男性都會從事一些比較危險的職業,亦或者是因為公事外出。如果一不小心男性遭到了工傷,公司一般會對這一情況作出補償。

在以前就有一些例子,一部分女性在離婚時還要求對男方的這一筆錢進行分割,不過如今的婚姻法規定中,這一部分錢是屬於個人的賠償款,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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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男性的專用生活用品

兩個人結婚在一起了,那肯定是有一些專門的生活用品,就好比女性的化妝品,男性自己用的手錶,衣服,鞋子之類的。

這些東西無論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價格多或者少,另一方都無權要求分割,屬於男性個人的財產,離婚後也理應由男性全部帶走,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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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聽到了新的婚姻法以後,卻有著不少女性表示出對婚姻的恐懼,由於大部分女性在婚姻狀態中處於被動弱勢的一方,如果男性要求離婚,那她們又分不到更多的財產,今後的生活會不好過。

小編在這裡提醒大家,婚姻不是兒戲,選擇對象一定要深思熟慮。你怎麼看這件事情?歡迎留言討論!

【本文圖片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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