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一男子头晚喝酒,第二天酒驾被查

贡井公安分局桥头派出所全力推进“夏安”专项行动。近日,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检査行动中,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天早上8时35分,万某某(男,33岁桥头镇玉麒村人)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桥头交中队检查卡点,民警在检查中发现万某某有饮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对万某某进行了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开始,万某某百般抵赖称:“这是早上怎么可能喝了酒,背定是你们的机器坏了”。

贡井一男子头晚喝酒,第二天酒驾被查

为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现场民警立即将万某某传唤回桥头交警中队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在交警中队,民警对万某某耐心细致的进行法律宣传,让万某某认识到酒驾的危害。最后万某某在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以后,终于承认自己前一晚确实喝了酒,而且还喝得比较醉。今天早上起来认为过了一个晚上,酒精也挥发得差不多了,即使遇上交警检査也没事,于是才抱着饶幸心理驾驶摩托车上路了,最终还是没有逃过警察的火眼睛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万某某因酒后驾驶,被依法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及罚款一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全体市民,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宿醉后驾车不属酒驾,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切莫酒后驾车,给自己或者他人带来无法估量的结局和终身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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