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驾照还没“捂热”就被吊销

现今社会,安全文明驾驶日益受到重视。在驾考越来越严格的当下,能够顺利拿到驾照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但家住武汉的鲁先生却因在拿到驾照的当天醉驾,被吊销了驾照,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近日,从江岸区人民检察院获悉,鲁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我今天刚拿到的驾照,车钥匙给我,我来开吧!”今年2月24日,鲁某终于拿到了驾驶证,高兴地对前来接他的朋友毛某说道。为了庆贺鲁某拿到驾驶证,他们驱车来到了江岸区某商场的火锅店吃饭。其间,他们喝了些许白酒和啤酒。吃完饭后,鲁某一行步行至附近的KTV唱歌,车子仍旧停放在火锅店周边。由于KTV做活动,送来8瓶啤酒,鲁某又喝了不少。大家尽兴后准备回酒店休息,刚走到车前,车主毛某就醉倒在车后排躺着。“都醉成这样了,那我来开吧。”出于侥幸的心理,下午刚刚拿证的鲁某坐上了驾驶座,准备将朋友们送至酒店。车子刚行驶不久就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了擦碰,引发了交通事故。

经审查,江岸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鲁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安全驾驶,意义重大。大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因侥幸酿成大错。

编审 花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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