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出租车司机在路面上
开车的时间是最多的
经验也是最多的
对交通法规的熟知程度也远胜常人
然而
有个别的出租车司机
居然明知故犯
9月1日21时31分,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七勤务大队民警在辖区伏牛路建业桃花岛附近设卡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豫RT15**的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型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人王某华血液内乙醇含量为47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经询问,王某华表示自己是在伏牛路附近一家饭店吃饭时,因为开了一天车想解解乏,于是喝了两杯啤酒,也知道酒后驾驶不对,但是感觉自己技术过硬,应该没大问题,于是就开车上路。
因涉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王某华被依法处5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5日,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5年内不能重新取得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蜀黍来给你科普科普~
【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上路开车时刻要注意安全驾驶
特别是营运车辆
更是“肩负”乘客“身家性命”
希望各位司机千万别像这位的哥学习
不要养成坏毛病
遵守交规,安全第一
才是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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