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买房
对于多数普通家庭来说
是一件大事
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
市民张小姐刚毕业不久
在家人的帮助之下
她在罗湖买了一套二手房
买房原本是件好事
然而
房子过户之后
张小姐却高兴不起来
因为她发现
自己多付了十万块钱
合同交易价 169 万 卖方实收 159 万
张小姐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在老乡何女士的协助之下,她通过一家地产中介公司,在罗湖区买了一套 41 平米的二手房,交易价格为 169 万。房子过户之后,张小姐就了解到,虽然她这一方支付的房款是 169 万,但原业主方实际拿到手的却只有 159 万。也就是说,除掉各种费用,买卖双方还存在 10 万元的差价。
由于房子的原业主长期居住在香港,今天记者也联系不上。张小姐也给记者提供了一段录音。
协议:卖方配合退回 10 万元
张小姐给记者提供了一张,说是原业主复印的协议书,上面就写明:卖方实收价为人民币 169 万,其中 10 万为客户费用、佣金、变更 70 年产权费,卖方配合退回 10 万元整。张小姐说,所谓的变更产权费用、佣金她已经交了,此前压根就不知道这张协议的存在,甚至买方签字都不是她本人。
经办中介:有事去问公司
今天上午,张小姐拨打了经办中介刘先生的电话。
中介公司:经办中介已离职
随后,记者也跟随张小姐,来到了经办中介此前工作的这个营业点。在那里的工作人员称刘先生上个月就已经辞职了。
按照张小姐的说法
有人冒充她本人在这张协议上签字
而这张协议上
只说明了让卖方退回 10 万元
但并没有明确地说明
这钱究竟退给了谁
张小姐的说法是否属实
究竟又是谁
" 吃了 " 这十万的差价呢
中介公司:只收了中介费没赚取 " 差价 "
涉事中介的现场负责人就表示,在交易过程中,他们提供的是居间服务,收的也只是中介服务费,并没有收取额外的差价,也没有向卖方收取所谓的 " 客户费用、变更 70 年产权费 "。
中介公司:" 退十万 " 的协议 不知情也没参与
这位负责人解释,这个所谓的退十万的协议,中介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其中。在此次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有疑似代理人的存在。不排除他们跟卖方签订了其他协议的可能。
" 差价 " 被谁吃了?老乡没有正面回应
对于所谓 " 代理人 " 的身份,张小姐就解释,确实有一名老乡何女士,一直在热情协助她办理买房的事情。随后,张小姐也拨通了老乡何女士的电话。
律师:吃 " 差价 " 不合理 应予以返还
关于 " 吃差价 " 的质疑,何女士并没有给出正面回应,有点 " 顾左右而言他 " 的意思。对此,有律师就表示,如果确实是老乡 " 吃了 " 这个差价,这种收入没有合法的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受害方有权要求其予以返还。如果有中介参与其中,则属于明显的违规行为。
二手房交易套路多 买房前做足功课
律师提醒,二手房交易存在很多 " 套路 "。买房之前,一定要做足功课。首先,就要核实卖方身份和产权,核实房屋是否允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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