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 公司及董秘邓峰被监管关注

洪都航空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 公司及董秘邓峰被监管关注

和讯网消息 7月30日 ,因未及时披露政府补助,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会秘书邓峰被上交所处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经查明,2017 年 12 月 27 日,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单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35.75万元,占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41%,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2018 年 1 月 20 日才披露相关公告。同时,公司 2017 年度共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合计 662.96 万元,占 2016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0.05%,但公司也未就上述收到政府补助事项履行临时公告的披露义务,仅在公司2017年年报中予以披露。

上交所认为,洪都航空收到的单笔政府补助金额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且全年累计政府补助金额较大,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但公司相关信息披露存在明显滞后,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邓峰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交所决定,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邓峰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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