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的人也吃低保,七星关一干部被处分

2018年6月10日,市东街道办事处水西田社区支委委员、牌楼组包组干部杨洪收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决定书

,对杨洪来说,是意料之中的事。事情还得从一起低保金被违规领取说起。

低保金,顾名思义,就是最低生活保障。2008年1月,市东街道水西田社区牌楼组居民孔某由于家庭困难,开始享受农村低保,无可厚非。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孔某之女孔玲(化名)于2012年9月参加工作,属在编在岗教师。此后,本不该再享受低保的孔某夫妇及其女儿孔玲却继续领取低保金,直到2014年3月,孔玲享受低保资格才被取消,多领取低保金1357元,与此同时,孔某夫妇多领取62个月的低保金12101元,直到2017年10月才被取消。

有工作的人也吃低保,七星关一干部被处分

▲图文无关

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孔玲每月拿着几千元的工资却享受着低保,与低保的初衷格格不入。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与社区干部杨洪有着密切关系。

2003年7月,杨洪被聘用到市东街道办事处水西田社区工作,2016年12月开始任水西田社区支委委员,由于多年在社区工作,凭借着自己对社区情况的掌握,在每年低保核查工作中,杨洪认为自己比较了解情况,在对孔某户低保核查时,没有进行入户调查,便大笔一挥,在入户核调查表上签字认可。然而,让杨洪意想不到的是,就是他自己所谓的“比较了解”,导致不该享受低保的人员享受了低保。

2017年8月,区委巡察组在市东街道巡察工作中,发现了孔某夫妇及其女孔玲违规享受低保这一线索。随后,市东街道纪工委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接着对杨洪进行立党纪案审查。

有工作的人也吃低保,七星关一干部被处分

▲图文无关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5条规定,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6月7日,杨洪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我将汲取经验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居民群众办好每件事。”在接受审查期间,杨洪如是表示。

有工作的人也吃低保,七星关一干部被处分

执纪者说:

杨洪凭借自己的臆断,在低保核查中用签字确认代替入户核实,结果导致低保金被多领取13458元,其实质是工作不严不实的表现,换来的是党内警告处分。广大党员、干部应该以此为戒,吸取教训,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踏实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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