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工作程序》出台

為進一步規範我市國有企業混改工作,有序推進國企混改,近日市國資委出臺《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基本工作程序》,要求相關企業要摸清自身“家底”、妥善處理債務、制定實施混改預案等。其中,產權轉讓必須進入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

國企混改要妥善處理企業債務

根據《工作程序》,在市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混改的基礎性工作包括四方面,即企業清查資產、妥善處理企業債務、核實勞動關係、推介企業及篩選戰略投資者。在國企混改中,混改預案的制定、申報及審批均要按一定程序進行,即組織制定混改預案、申報混改預案、對混改預案審批。

這其中,“申報混改方案”時,應按照市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的權限及程序,向相關審批部門申報。“審批混改方案”,應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履行決定或審批程序,未經決定或批准的不準實施。

完成混改企業須嚴格落實職工安置方案

經批准改制的企業,其產權轉讓必須進入市級以上產權交易機構公開進行。簽訂產權轉讓協議,涉及土地交易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產權交易的全部要件副本或複印件應由改制企業提交市國資委、負有國資監管職責的部門、集團公司存檔備查。產權轉讓完成的同時,投資方(受讓方)應按照有關協議將國有產(股)權轉讓價款一次性或分期付清。

混改後的企業要嚴格按照經人社、社保部門審核認定的職工安置方案進行職工安置及勞動關係處理,及時為職工接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關係,按照債權債務處置方案內容解決或和解職工內欠,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對於需要辦理產權註銷、企業變更或註銷登記手續的混改企業,應到國資監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混改後的企業辦理工商登記或變更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後,正式掛牌。對原企業託管人員、離退休人員落實管理部門,相關費用撥付到位,按照有關規定妥善處理各種遺留問題。對已經確認的歷史遺留問題,混改企業可以利用國有股權轉讓收益、企業土地收益和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予以解決。鼓勵企業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通過市場化運作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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