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付錢讓孩子上車帶路?真相是……

近日

流傳著一則

百元感謝費誘使小學生上車帶路”的信息

並表示城區大潤發超市附近

也出現過類似情況

這是真的嗎?

有人付钱让孩子上车带路?真相是……

從濰坊市公安局奎文公安分局

該信息是假的!

希望小夥伴們

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該謠言一經發出,引發了不少家長朋友的擔憂,也有家長朋友通過公安部門微信平臺諮詢此事的真實性。民警經過核查確認,近期,我市轄區並未出現類似情況,警方也未接報此類警情。經查,此類謠言在全國多地都曾出現,這次只是換了地方名稱又傳播擴散,屬於典型的“舊謠新炒”。

有人付钱让孩子上车带路?真相是……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言行要負法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3.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有人付钱让孩子上车带路?真相是……

《刑法修正案(九)》增設“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對微信群、QQ群、微博等各類網上交流工具,以及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使用者的責任和義務也作了明確規定。

溫馨提示:這一信息雖是謠言,但要教育孩子不要隨意上陌生人的車或接受陌生人的物品。如果看到類似信息,可以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核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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