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儿买菜出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

下班儿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菜市场买菜。此时发生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需要考虑所用时间和所走的路线是否

合理

下班儿买菜出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

买菜

《工伤保险条例》(2010-12-20)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2016-3-28)进一步规定,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视为上下班途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6-18),“上下班途中”是指: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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