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法院凍結被執行人基本帳戶迅速執結大額案件

對於正規經營的企業來說,只有通過基本賬戶才能完成發放工資、納稅、結算等日常工作。這也往往是執行工作的重要突破口。

蓮湖法院辦理的一起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是某建設單位,因上游企業欠付工程款,導致其欠付申請執行人某混凝土公司材料款四百餘萬元。在執行階段,辦案人通過系統查詢並凍結被執行人名下若干銀行賬戶,但根據系統反饋,這些都是被執行人因具體項目開設的臨時賬戶,帳內資金有限,且有可能不再使用。

辦案人瞭解到被執行人仍積極開展業務承攬建設項目,申請執行人向法院提供了其財產線索,以及可能存放資金的一個銀行賬戶,而這個賬戶在辦案系統中未被反饋。未防止資金轉移,辦案人第一時間赴銀行櫃檯凍結該賬戶,凍結時賬上餘額三萬餘元。

誰知辦案人前腳剛走,被執行人就焦急地到找上門來,到執行局詢問有關情況。原來,被辦案人櫃檯凍結的被執行人名下賬戶正是它的基本賬戶,而最近該公司正在積極投標一建設項目,必須通過該賬戶交納投標保證金。賬戶不解凍,保證金無法交納,將導致被執行人無法繼續開展業務。

被捏住“軟肋”的被執行人,只剩乖乖配合履行義務的份兒了,一分不少地將四百餘萬案款轉給申請執行人,並向法院繳納了四萬餘元的執行費。這起大標的執行案件,因精準打擊基本賬戶這個“七寸”,幾周內就全部執行到位,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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