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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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第二轮巡视总体安排,省委将对安康市公安局和石泉县、紫阳县、旬阳县公安局开展“对口式”联动巡察。经市委研究,成立市委联动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省市县巡视巡察联动,重点受理以下八方面问题: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检查安康市公安局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检查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检查安康市公安局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检查安康市公安局整治“四风”问题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检查安康市公安局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检查安康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查安康市公安局履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以及充当保护伞等情况。

八、围绕巡察成果运用,检查安康市公安局上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组办公地点:市纪委监委办公楼B414,举报电话:18391501139。受理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9月2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涉及个人诉求等非巡察工作职责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市委联动巡察组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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