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公司擅自使用63張老照片 攝影家索賠180餘萬元

四川一公司擅自使用63張老照片 攝影家索賠180餘萬元

記者7日從四川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攝影家鄧洪秀訴峨眉山中信國安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峨眉山中信國安)關於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案,該院經審查已立案受理。

四川攝影家鄧洪秀稱,峨眉山中信國安於2018年2月至今,未經自己同意,擅自使用了其所著由中國圖書出版社出版的《鄧洪秀黑白照片中的——樂山記憶》中的珍貴歷史老照片共計55張,有五張照片由2張、3張、4張拼接而成,實際共使用63張老照片(不包含書中註明的一張大佛的資料照片),噴繪成大幅照片,以《時光印記》為題,懸掛張貼在峨眉山市城區的象城商業街象城大劇院外牆,作為商業項目宣傳使用。

據瞭解,《鄧洪秀黑白照片中的——樂山記憶》收集了上世紀60年代至80年代所精心創作的老照片,一些照片已成為絕版,具有極高的歷史文物價值。2011年12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其中有42張曾參加“樂山首屆美食民俗藝術節——老照片文化展”,部分照片還先後參加了海內外攝影大展。

四川一公司擅自使用63張老照片 攝影家索賠180餘萬元

此次被侵權使用的照片系攝影家鄧洪秀從1967年起拍攝創作的作品,特別是經過30至50年的保存,作者花費畢生精力,為無法複製、無法再生的歷史老照片。2016年5月23日,鄧洪秀向四川省版權事務中心申請並審核,《樂山記憶》獲著作權登記,該書中的全部攝影作品獲法律保護。

然而,峨眉山中信國安未經拍攝者許可,擅自使用享有著作權保護的63張攝影作品,作為公司商業運作廣告宣傳,同時未標明作品拍攝者,也未向作者支付相應報酬,嚴重侵害了作者的合法權益。

鄧洪秀表示,峨眉山中信國安的侵權違法行為已給自己造成了重大的精神傷害和損失,其已將峨眉山中信國安告上法庭,要求該公司除書面賠禮道歉外,賠償損失189萬元人民幣以及公證費1000元,並承擔訴訟費。

“老照片不可重複,具有很高的歷史價值,能保存下來就已經很不容易了。”樂山市攝影家協會主席高路川表示,此次侵權的攝影作品數量大,十分罕見。隨著微信等平臺的出現,攝影師們辛苦拍攝的作品被個別商業平臺盜版使用的現象十分嚴重,支持攝影家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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