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四村获司法部民政部表彰

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97号)要求,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决定表彰全国803个村(社区)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其中包括山西省36个村(社区),长治市4个村入选。

长治四村获司法部民政部表彰

网络配图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转发的“七五”普法规划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扎实推进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单位。

日前,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地层层推荐、严格考核的基础上,经司法部、民政部认真审核,全国共有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一村等803个村(社区)获表彰。表彰名单中,山西省共有36个村(社区)入选,其中包括长治市4个村,分别是武乡县故县乡五村、壶关县龙泉镇谷驼村、潞城市辛安泉镇石梁村和长治县苏店镇西申家庄村。接下来,我市将再接再厉,发挥榜样表率作用,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应有的贡献。(记者:郜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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