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基本教义,就是苦、集、灭、道

第二章 佛教教义

一、四圣谛

75.问:佛教的基本教义是什么?

答:佛教的基本教义,概括地说就是四圣谛:苦、集、灭、道。“四圣谛”亦称“四谛”,“谛”即真理。人生可以总结为四条真理:人生是苦——苦谛;苦是由众生的迷惑和不良行为所集起的——集谛;苦是可以消灭的——灭谛;有很多灭苦的方法——道谛。

苦谛、集谛说明人生的本质及其形成的原因,灭谛、道谛指明人生解脱的归宿和解脱之路。

佛教经典非常繁多,都不超出这四圣谛。

76.问:人生都有哪些苦呢?

答:佛在经中常提到人生八苦:

生苦——做胎儿时,暗无天日,寒热挤压,不能自在。出生时如山夹体,十分痛苦。

老苦——年老之时,耳聋眼花,腰弯背驼,牙齿脱落,浑身是病。

病苦——生病之时,身形疲乏,心力交瘁,欲脱不能。

死苦——将死之时,犹如活牛剥皮、生龟脱壳、风刀解体,气闷神暗,痛若油煎。

怨憎会苦——互怨互憎的人偏偏要碰头。

爱别离苦——相亲相爱的人偏偏要分离。

求不得苦——一心追求的东西偏偏求不到。

五阴炽盛苦——被炽盛的身心烦恼所缠缚,不能出离。“五阴”即“五蕴”:色、受、想、行、识。即组成身心的物质和精神元素。

佛经亦有三苦之说:

苦苦——由寒热、饥渴、疾病、打骂、劳役、灾难等苦缘所生之苦。

坏苦——乐境遭到破坏,使先前的快乐顿时转为感伤、失落、寂寞等痛苦。

行苦——一切世间事物(佛教称为“有为法”)皆迁流变灭,给人以空虚、不安定的逼迫之苦。

人生最根本的苦即无常。身心皆念念生灭、不可常住,这与人类本性趋求常乐的意趣相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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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问:人生的苦是怎么来的呢?

答:这就是“四圣谛”的第二“集谛”。分析众生苦恼的原因,大体可概括为“因惑造业,因业受苦”。

宇宙间一切事物和现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由多种因素集合而成的。众生也是物质元素和精神元素的结合体,和世间万物一样,处在无休无止的变迁之中。但众生不明此无常之理,在颠倒迷惑中妄求永恒的快乐。然而世间的一切又是无常的、不可执著的,矛盾的结果使众生产生各种妄念(惑),从而造作各种自私自利的行为(业)——恶业;累积恶业的结果,必然使众生在今生或未来世承受应得的恶果(苦)。众生就这样生生世世流转在不同的生命形态之间。在每一期生命的流转过程中,本有的生死苦恼使众生恶念加重、颠倒日甚,新造的恶业又进一步加剧了生死烦恼,如此恶性循环,无有了期。

78.问:佛教经常提到“业”这个字,它和“事业”是不是一个意思?

答:不是,“事业”是现代名词。“业”的本意是“造作”,指的是人的一切身心活动,包括身、口、意三业,即:身之所作(身业)、口之所言(口业)、意之所念(意业)。任何一个细小的动作、语言、念头,都是种植业因,都有牵引未来果报的力量,这就是“业力”。所以,也可简单地说:众生受苦,是由于业力的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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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问:人生的苦可以消除吗?

答:完全可以。这就是第三“灭谛”。如果众生从颠倒迷惑中醒悟过来,致力于熄灭烦恼的正道修行,停止一切导致生死烦恼的身心行为,即可最终达到超越时空、超越轮回、不生不灭、寂静安乐的涅槃境界。

80.问:怎样灭苦?

答:这就是“道谛”的内容,即解脱之路、通向涅槃之路。修道是证果的唯一途径,若想达到寂灭涅槃之果,必须力行止息烦恼妄念的三学、八正道等无上法门。

三学即:戒、定、慧。

戒,即防非止恶,恪守佛陀所制定的各种戒律,从谨慎身口二业入手,首先防止妄念发动为身业、口业。

定,即息虑静缘,内心寂然不动,则妄念自然停止增长。众生的病根在于终日动乱,必须以定来对治。

慧,即断惑证真,证得与真实相应的智慧。智慧现前,观照无碍,方能彻底断除妄念。

戒定慧三者相资相成,摄心为戒,因戒生定,因定发慧。戒定慧修行圆满,烦恼习气自然根除。

戒定慧三学是自力修行解脱生死的通途方法。

释迦牟尼佛为怜悯戒定慧无法修行圆满的众生,慈悲开显了解脱生死的特别方法——净土宗念佛法门,众生称念佛号、乘佛愿力(凭靠他力救度)往生净土,同样可以熄灭烦恼、得证涅槃。

八正道即: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

正见——正确的见解。依四谛之理看待事物。

正思惟——正确的思考。依四谛之理思考问题。

正语——正当的言语。远离一切虚妄之语。

正业——正当的行为。断除一切邪业。

正命——正当的生活方式。顺于正法而活命。

正精进——正当的努力。一心专精,无有间歇。

正念——正确的观念。以真智忆念正道,心无邪念。

正定——正确的禅定。依正见进入清净无漏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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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问:这么多名相,一时不易记清,有没有个根本原则?

答:四圣谛所依据的根本原理,就是缘起法则。佛教的所有教义都是从缘起法则这个源泉所流出的。

二、缘起法则

82.问:什么是缘起法则?

答:“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佛教把一切物质和精神现象都叫作“法”。佛经中常见到的“一切法”“诸法”等字样,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万有”的意思。简单地说,一切事物和现象皆待缘而起,都是相对的互存关系和条件,离开关系和条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一个事物或现象。“因”即内因,“缘”即外缘,一般的解释就是关系和条件。

佛给“缘起”下了这样的定义:“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这四句表示同时或者异时的互存关系。

83.问:什么是“同时或者异时的互存关系”?

答:从同时、当下来看,一个事物是各种条件集合而成的果,离开它所依赖的条件,就没有它的存在,所谓“此有则彼有,此无则彼无”,这叫同时的互存关系。举一个简单例子,如师生关系:有老师则有学生,有学生则有老师;无老师则不称其为学生,无学生则不称其为老师。

从时间的流逝来看,现在的事物是过去已灭的某种事物的果,又是未来某种事物的因,一切现象都处于生灭相续、因果连环的生灭过程中,所谓“此生则彼生,此灭则彼灭”,这叫异时的互存关系。如种子和芽的关系:因为过去先有了种子,所以现在才能生芽;也因为现在有芽生,过去的种子才名叫种子,这是异时的互存关系。从另一方面看,种子灭的时候也正是芽生的时候,芽生的时候也正是种子灭的时候。在这里,芽和种子的生灭现象又是同时的互存关系。

总之,无论是同时还是异时,一切现象必然是在某种互相依存的关系中存在的,没有任何一个现象可以独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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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问:互存关系是否就是因果关系?

答:是的。从异时的互存关系来说,种子是因,芽是果,这是异时因果。从同时的互存关系来说,如以老师为主,则老师是因,学生是果;如以学生为主,则学生是因,老师是果,这是同时因果。其实,因果关系是极其复杂的。从这一个角度看,这样的因产生这样的果;从另一个角度看,同是这个因会产生另外的果。如某甲,从师生关系看,他是乙的老师;从父子关系看,他是丙的父亲;从夫妻关系看,他是丁的丈夫。以甲为因,则乙丙丁和其余一切都是果,由此而看出一因多果;以其余一切为因,则甲是果,由此而看出多因一果。实际上,没有绝待(绝诸对待)的因,也就没有绝待的果。

世界就是这样由时间上无数连续的因果关系与空间上无数的互存关系组成的无限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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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问:缘起法则是不是佛教特有的教义?

答:是的。缘起法则归纳起来,有四个重要论点:(一)无造物主;(二)无我;(三)无常;(四)因果相续。

86.问:“无造物主”是什么意思?

答:“无造物主”就是没有创造宇宙万物的主宰。既然“诸法因缘生”,就不可能有个独立的创造者。任何一个因都是因生的,任何一个缘都是缘起的,因又有因,缘又有缘。时间上无始无终,空间上无边无际。由此而得出结论:没有绝待的一个因。

87.问:这样说来,佛教很像是无神论,但为什么佛教故事里有很多天神呢?

答:是的,从否定造物主的观点来看,佛教就是无神论。但是,佛教并不否定神祇的存在,只是把他们看作六道众生的一种。有些神祇是佛教的护法神。

88.问:什么是“无我”?

答:一切众生无非是种种物质元素和精神元素的聚合体,没有一个常住不变、起主宰作用的自我。而任何元素又是刹那刹那依缘而生灭的,所以找不到一个固定的独立的“我”在支配身心,这便是“无我”。

89.问:什么是“无常”?

答:宇宙一切现象都是此生彼生、此灭彼灭的互存关系,其间没有恒常的存在。所以,任何现象的性质都是无常的,都是刹那生灭的。佛经所说“诸行无常,是生灭法”就是这个意思。“诸行”就是指一切事物或一切现象。“行”是迁流变动的意思,一切现象都是迁流变动的,所以叫作“行”。“生灭”即“生住异灭”:一个现象的生起,叫作“生”;当它存在着作用的时候,叫作“住”;虽有作用,而同时在变异,叫作“异”;现象的消灭,叫作“灭”。“刹那”是极短的时间,佛经中说,弹一下指头的时间里就有六十刹那。刹那生灭,就是一刹那中具足生住异灭。比如说一个人,从整体来说,他有一期的生住异灭,即生老病死;但就他各部分的组成来说,则是刹那刹那的生住异灭,即生理上所说的新陈代谢。一个物体的生住异灭,一个世界的成住坏空,实际上都是刹那生灭的相续存在。一切现象没有不是刹那生灭的,因此,万事万物都是假有的、暂有的、幻有的,都不是永恒的,或者说是一切皆空,佛教称此道理为“缘起性空”。

一切无常、一切皆空,并不是否认客观现象的存在,而是通过对其本质的透视,惊觉自己生存在幻妄的境界中。看破这一点,就能够放下对物欲和名利的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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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问:那么,佛教本身是不是也受无常法则的支配?

答:是的。佛曾预言佛法传世分三个时期:一是正法时期,即佛教兴起时期;二是像法时期,即演变时期;三是末法时期,即衰坏时期,佛也曾说过将来法灭时的情况。“诸行无常”,佛教也不例外。

91.问:什么是“因果相续”?

答:因缘所生的一切事物固然是生灭无常的,但又是相续不断的,如流水一般,前前逝去,后后生起,因因果果,没有间断,这是就竖的方面来说的;从横的方面看,因果的品类有种种无量的差别。种种品类差别的因果关系固然错综复杂,但其间又有井然的法则,毫厘不爽。有因必有果,一类的因产生一类的果,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因与果相符,果与因相顺(比如杀生,因为使众生短命,所以为自己种下短命之因);一类的因不能生另一类的果,如种瓜只能得瓜,不能得豆。这即是佛教所讲的因果法则。

92.问:好人往往遭遇不幸,坏人反倒飞黄腾达,这很容易使人对因果规律产生怀疑。

答:说好人遭遇不幸、坏人飞黄腾达,有点夸张了,现实中好人还是多平安福乐,坏人则多灾病苦恼,可能偶见好人恶报、坏人好报,觉得异乎常理,故而内心印象深刻;当然也确有你所说的情况。佛教讲的因果报应是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今生所造的因,有的今生就结果,有的多生以后才结果。比如有人今生多种善因,但这些善因未必马上结果,由于外缘不具备,所以暂不能结果;而他过去世所造的恶因由于外缘具备而呈现果报了,所以就有好人遭遇不幸的事。再者,做了好事之后也可能后悔,做了坏事之后也可能忏悔,而且善事恶事亦有可能伪做,其间因果错综复杂,所以不宜根据表面现象简单地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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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问:如果已犯下了某种罪业,种植了恶因,忏悔能使它不呈现恶果吗?

答:如果不是重大的恶业,可以通过忏悔来使之消除。忏悔即在佛前或众人面前坦诚地揭露自己的罪行,毫不容情地自我悔过,决心永不再犯,以真诚来洗刷心地的污秽,消除内心的黑暗,使之恢复清净。忏悔之后,如能“见罪净相”,比如看见或梦见圣众、光明、宫殿、日月等美好景象,证明罪恶的种子已经消除,这即是“消业”。

如果是重大恶业,只有通过念佛的方法才能忏净。

94.问:前面说“有因必有果”,这里说可以消业,是否矛盾?

答:经中是有“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之语,但那是对缺乏佛法智慧、不知转移业报之道的人而言的,若以智慧观察,业因本身也是缘起性空的,因此可消可转。如果一切业因都要一一呈现果报方能消失,那生死解脱就遥遥无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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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问:可不可以通过行善的方法抵消以前的恶业?

答:一个人如果既行善又作恶,则其善恶各自生出果报,不能相互抵消,不能用行善的方法消灭恶报。不过,种植善因、合集善缘,可远离恶缘,阻碍恶果的出生。

96.问:现在的果,受过去世影响,这是不是可以解释人与人之间出生时的差别?

答:是的。出生在不同地域、不同家庭的孩子,境遇有天壤之别。初生婴儿不会造作业因,似乎不应有差别,岂不知这全是各人过去世所造业因所感得的果报。今生之身,为男为女,或美或丑,或富或贫,或智或愚,皆是前生行为所感之报,所以名之为“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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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者,作家,国学起名师灵遁者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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