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的孕妇注意啦!
从6月20日起,
早孕建卡
2018年6月20日起,泰州市所有孕产妇(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首诊建卡均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所、泰州妇产医院等全市二、三级医院(县区妇幼保健机构除外)均不再提供首诊建卡服务。
对姜堰的孕妈妈来说,不仅姜堰妇保所可以提供首诊建卡服务,而且家门口的社区服务中心或卫生院也可以提供建卡产检服务。
让我们一起来看下姜堰有哪些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提供建卡产检服务。
孕检新规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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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月20日前已经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建卡和孕期检查的孕妇,可继续由建卡医院提供孕期保健服务;
2.所有孕妇在孕11-14周到有资质的医院接受NT检查,15-20周进行唐氏筛查。需要做无创DNA产前检测的孕妇在孕12-22周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检测;
3.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基层医疗机构筛查后会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确保孕产妇安全;
4.对于未建卡的危急重症的孕产妇,各二、三级医院会按《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先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到基层建卡;
5.姜堰区目前具有资质的产前筛查机构为:姜堰区妇幼保健所;
6.姜堰区监督执行电话:8810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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