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被列为世界十大海盗之一的郑一嫂?

聊聊关于生活中那些事


郑一嫂,一个传奇人物,也是一个令东方和西方海盗都敬畏的中国女性。她的名气在海盗史上甚至超过了爱德华.蒂奇(著名的黑胡子船长)和巴巴罗萨。

在大英帝国的图书馆中,收藏了关于郑一嫂的史料和传记,这些文献作品描述了她传奇的一生。在这些文献中,郑一嫂被称为“郑氏”或“郑寡妇”,传说她有数不清的宝藏和数不清的巨大船只,她不惜重金收买亡命徒和被通缉的海盗,给他们美食和财宝,让这些野蛮人为自己卖命,并且臣服在自己脚下。她统治着清国的南海,在清国水军和葡萄牙人的一次又一次的围剿之中幸存下来,她享受着海洋统治权和数不清的战利品,以及那些慕名而来的海盗的跪拜。

据说郑一嫂出生在1775年前后,没有人知道她的童年。这是一个不幸的女孩,在她还没有成年的时候,无情的家人将她卖到了妓院之中,在那里她一次又一次的企图逃走,但一次又一次的被抓回来,那些羞辱和折磨让她变得坚强。她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据说她的眼睛可以迷惑住任何看到她的男人(西方人真能扯,这样的女人笔者到还真想见识见识,看看到底能不能迷惑住我)。她虽然被囚困在妓院之中,但是逃跑的愿望却从没有停止过。终于有一天,她等到了这个机会。

一个深夜,一群野蛮的海盗偷袭了广州城,这些浑身散发着恶臭和鱼腥味的男人们冲入妓院之中,试图抢走所有的女人。郑一嫂就在其中,她并不惧怕这些男人,她知道自己美貌会让这些男人屈服。果然,当她被带到海盗的船上时,一个海盗头目一眼就看中了她,并且执意要娶她为妻。

聪明的郑一嫂答应了他的求婚,但是却要他必须遵从自己的几个要求,要不然她宁可咬舌自尽也不会嫁。这些要求中包括要得到这个海岛头目的一半财产,并且享有跟男人一样的待遇,另外她要有一艘自己的船和自己的水手。这个海盗头目马上答应下来,就这样,他们在海盗们的欢呼下成了婚。


婚后,郑一嫂凭借自己的智慧和非凡的能力,帮助丈夫扩大了海域,并且建立起一支强大的海洋联盟。这个海盗联盟组成一支联合舰队,分别用六种不同颜色的旗帜作为编码。郑一嫂和他的丈夫使用红色旗帜,因此又被称为“红旗帮”或“红色舰队”,她拥有这个舰队最高领导权。下面的五个舰队听命于与她,分别用黑、白、绿、黄、蓝来编组。自此之后,这支庞大的海盗舰队驰骋于海洋之上,那些企图侵犯这片海域的船只被这个联合舰队统统打垮。越来越多的海盗加入进来,使得这支舰队迅速壮大。

(注:电影《加勒比海盗》第三部中海盗联盟大聚会的时候,那个女性海盗头领就是以郑一嫂为原型)

1804年,郑一嫂与丈夫洗劫了设立在澳门的葡萄牙贸易港,并且与葡萄牙海军展开了激战。那些高傲的葡萄牙人根本就瞧不起这些脏兮兮,留着细细的胡子和长长的辫子的东方海盗,他们用火炮朝这些海盗开火,但很快葡萄牙人发现,这些东方海盗个个都是亡命徒,他们在船与船之间如同猿猴一样的敏捷,稍不留神他们就会窜到身边,然后用锋利的弯刀割断葡萄牙人的喉咙。不可一世的葡萄牙人很快就被打垮,他们向附近的英国皇家海军求救,但这些英国佬以不清楚对方实力为由,拒绝了葡萄牙人的请求。但最后这两个老牌的侵略者还是达成了协议,由英国皇家海军护送葡萄牙人的船只,但是需要一笔高额的保护费。当然这笔钱葡萄牙人才不会乖乖的给英国佬,他们让懦弱的清国为自己提供这笔保护费给英国佬。

1807年,郑一嫂的丈夫在安南(越南)被另一群海盗杀死,这个消息传回来后,郑一嫂带着自己的舰队,将这群杀害自己丈夫的海盗围困在一个小岛上,最终这些海盗答应选出三个人来偿命,并且愿意永久效忠郑一嫂。就这样,郑一嫂接管了丈夫所有的财产和船只,这时候她已经拥有400多艘大船和1200多只快船,人数达到近8万,成为真正的海洋霸主。并且她通过自己的政治头脑,控制了广东沿海、安南以及东南亚海域的贸易区和捕鱼权,将那些本来应该交付给朝廷的税金揽入自己手中。有了郑一嫂的保护,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进行贸易和捕鱼,如果谁侵犯到他们的利益,郑一嫂会狠狠教训那个破坏了规矩的人。

作为一个曾经拥有苦难人生的女性,郑一嫂有着严苛的规定,她规定海盗可以将那些被俘的女性当做自己的妻妾,但是必须要忠于并保护她们,不忠的男人将被斩首。同时,任何犯有强奸罪的海盗将被处死,首级会挂在船头以儆效尤。如果被俘的女人因为丑陋没人愿意要的话,可以领取一部分钱财,任由其回家,有为难她们的人将会被割掉耳朵。

另外,所有的战利品除了20%可以留在自己的船上之外,其余的要全部上缴,由郑一嫂分配,如果哪艘船隐瞒了战利品,那么将会受到鞭刑,严重者将会被斩首。

就这样,在郑一嫂明确的分工和严格的条令下,海洋中出现一个无与伦比的海盗帝国,这个帝国的首领,就是女海盗——郑一嫂!

但很快一支由清国水军组成的舰队来到了郑一嫂管辖的海域之中,清国的皇帝不允许一个海盗来统治自己的海域。双方交火之后,不出半天光景,六十三艘清国战船被击沉,无数的清兵被割断喉咙。无奈的清国水军只好向英国皇家海军和葡萄牙海军求救,但是他们已经被吓怕了胆,因此断然拒绝了清国水军的求救。

郑一嫂将这支舰队打垮后,继而扩大了沿海地区的税收面积,这无疑触及到了英国佬和葡萄牙人的利益,他们很不高兴。在讹诈了清国一部资金后,与清国组成联合舰队,调集精锐战舰,以声东击西的战法攻打郑一嫂的基地。

令郑一嫂没有想到的是,在自己的舰队之中有不少人早就被对方所收买,这些被收买的海盗带着自己的船只转身加入了由清国、葡萄牙、英国组成的联合舰队中,带头攻击郑一嫂。


一连几日的厮杀,让郑一嫂大伤元气,很快,她的海盗帝国被打散。虽如此,仍有一些忠于她的海盗愿意继续为她作战。

1810年,清政府派人前去议和,并且答应给予优厚条件。不但可以不追究郑一嫂的罪过,还允许她保留自己所有的财产以及一个小舰队,但需要将所有的税收权交出。郑一嫂答应了清政府的要求,她带着自己的小舰队离开了原先的地盘。

她的那些海盗兄弟,除了大约300多人被斩首之外,其余人一部分回乡务农,一部分加入了清国海军,继续帮助清廷征讨那些不愿意臣服的海盗,这些曾经的海盗摇身一变成了专门捕获海盗的“海盗猎人”,这实在让人忍俊不已。

据说,郑一嫂带着自己的小舰队离开后,开设了一个巨型的赌场,在这个赌场的附近,她享受着奢华的生活以及那些仰慕她威名而来到此地的海盗的跪拜。在她69岁的时候,这个传奇女性走完了人生最后一步,因为没有子女,她将自己的的财宝全部分给了那些效忠自己的人。那些人在她死后,依旧忠心耿耿的守护着她的坟墓,不让任何人打扰到她的英灵。

郑一嫂的人生结束了,但是关于她充满传奇色彩的故事却仍没有结束!


大狮


在我看来,她有几个地方很值得细述。但很令人赞叹的是她的卓绝远见,和对自身命运的把握到位。或者这也源于她曾在广东石羊的小妓馆中饱受摧残的缘故吧……

关于石香姑……抱歉,在她诸多如石阳、郑一嫂、郑石氏、清石夫人、龙嫂等别称中,我更愿意称呼她的本姓(乳名是因为较亲切)。关于她,更多时候需要通过外国的记录来获悉她的人生,但是国内却记载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改匪为军的过程。


《清稗类钞·武略类》曾记载了招降石香姑的最初过程。当时两广总督张百龄,派按察使温承志、朱白泉二人劝降张保仔。张保仔犹豫不决时,朱白泉暗中查探到他的妻子石香姑果敢强健,令张保仔畏惧。于是便设法游说[注1]。才接触石香姑,她便慨然说道“同辈中几见有白首贼耶?”,而后便同意劝服张保仔。她说服张保仔最关键的一句话就是“妾不欲与君同为虀粉也。请断袂,各行其志。”虀[jī]粉就是葱姜碎末,于此处有些恐吓意味,但就是这样一句“各行其志”,让张保仔惧怕,并决定投降。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张保仔的势力或控制力,在红旗帮中远逊石香姑。


之后的谈判,就是在1810年2月21日,张百龄与张保仔,于珠江口穿鼻洋海面上的初次谈判了,这里也能看出石香姑的果敢。当时在葡澳大法官阿里亚加为中间人的谈判过程中,张保仔要求保留5000洋匪和80艘战船[注2],张百龄自是不允。于是红旗帮便夷平一处小镇示威。就在这种极易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4月17日时石香姑不带武器,没有通报,直接率领包括她在内的18名女性组成的“谈判组”进入广州,在两广总督衙门内的白虎节堂,与张百龄达成了协议。

很少人在这种事发生后能亲赴清军要害之地,不说其身边仅有区区18人,就说此前温、朱二人已知其重要身份这点,按常理所见,或被囚禁用于逼降张保仔,或者干脆就是像既往惯例那样,重者凌迟,轻者枭首。石香姑能意识到这个重点,并判断出张百龄投鼠忌器的心态,这就是大智大勇,但她可能只是一名从未接受过正统教育的疍家妇女。


虽然曾想过葡澳舰队的卷土重来会严重威胁红旗帮的发展,让石香姑决定投降清政府。但她是如何断定葡澳政府不会要求清政府交出自己和张保仔的,很是令人好奇。


再说说郑一与石香姑的红旗帮发展。以我了解到的情况是,郑一是祖传海匪,父郑奇、祖郑连福,而《清初海强图说》中曾提到“闽粤之匪飘泊无依”,并以郑尽心为例。如果郑尽心与郑一之间是有关系的,比如郑尽心与郑连福是族中同辈,就能证实郑一为匪的祖传和家族性质。但这种家族性却很难解释,为何在石香姑加入时可以获得较多的控制权,甚至于郑一死后,可以被认同和二把手张保仔达成协议。仅凭美色似乎是不大可能的,这真的有些像埃及艳后那样令人困惑。因此国外有很多人以其为题材,她也得以成为很多人熟知的存在。

另外,从1801年石香姑加入,至1804年为止,红旗帮已渐成葡萄牙、英国的害患。在香港大屿山上他们有自己的造船厂,而在郑一死时,红旗帮的劫掠范围甚至辐射到了马来西亚地区。相较于其他海匪的局限性,这种奔袭异国的不同,显然可以快速壮大自己的实力。可以侧证这点的,就是他们能迅速弄到英国的新式武器(24磅炮),可惜来源无从得知。而实力扩大后,屡败清军、重创葡澳舰队、围困澳门几至断粮、俘获英国军舰等事迹,都证明了石香姑领导舰队时的魄力。


石香姑定下的红旗帮帮规。虽然此前有声称是张保仔颁布的这些规则,但从与张百龄谈判一事来看,他并不具备这个魄力,也不可能执行到位。

  • 擅自行事或违令者斩首;

  • 不得挪用公款或偷盗亲近海匪的财物;


  • 所有战利品必须上交分配,并有专人统计,而后由船长分发。扣除的两成为公款之用;

  • 被扣除的这些钱再次上交时,一小部分被留下,其他则用来帮助没有获利船只的补给购买;

  • 私自窝藏战利品的惩罚是,轻者鞭挞后背,重者死刑。

  • 略显讽刺的是,女性俘虏经常被优待,姿色一般的直接释放,容貌出色者却可能被扣留为妻。但红旗帮却严格遵守一夫一妻制。如果发生强奸或通奸,海盗被斩首,女子则被捆上炮弹或重物丢到海里。


上述这些事情,曾被绑架的理查德·格拉斯普尔(Richard Glasspoole)证实,它们被执行的非常严格。对比历代的女性掌权者,如吕雉、武瞾等人,这种规则中的大部分都能被理解,但唯独一夫一妻制的坚持令人诧异。不仅限于当时的其他海贼(包括国外),就是民国时期也未见这种太多变化,或者这与她积极学习舶来文化科技有关。但不论怎样,石香姑这种意识的超前,大概比太平天国(1851-1864)早了半个世纪。


(因为这些事情,在国外的一些儿童读物中,石香姑被描述成是一个勇敢坚强,不屈从于命运安排的女性,略显女权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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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啸亭杂录》所载野闻说了几件事,比如石香姑认为当时海上诸雄肆虐,投效张百龄必得重用。以及二人投降后,余下的乌、石两股洋匪被歼。我看此处时,感觉就后两事来说,即能证明石香姑的大局观很好,又能说明石香姑势力在粤东洋匪中占比很大。至于温、朱二人获悉石香姑身份后,前者自荐枕席,后者赠资百万这个……真的很难让人相信。

[注2]张保仔所留战船,如以《浙江提督李公墓阙铭》中所载推测,应为凤尾船,单艘可载数百人。而洋匪之称,又或夷匪之说,是因为当时多见中国海贼裹挟安南人(越南)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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