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追着微博关注江歌庭审,一会儿被一个细节看哭,一会儿骂出所有最难听的我们所能骂出的脏话。现在绝大部分媒体援引的细节都时来自凤凰卫视驻东京首席记者李淼的微博和视频。

随着细节不断流出,陈世峰让我想起了曾经的药家鑫,那个为了不被记车牌捅了人家8刀的少年,应该也是家庭教育严重错位下长大的人,

而江歌本来在这场恋爱风波里,连当事人都不是,被刘鑫这个戏精、谎话精拖下水直到偿命。刘的无耻和冷漠,之前还有不少人认为是民意对她过于恶毒,但今天流出的细节事实看,真的远远不止她对自己定义的“自私”那么初级。

从蓄意杀人、到过失杀人、到杀人未遂,陈世峰和律师真的是够精明。但更可怕的是,这一步步后退里,大家逐渐看到刘鑫这个递上凶器的人、一个女孩子、可以没有廉耻到什么地步。

虽然我想对这位刘小姐奉上所有我能骂的脏话,

在这之前,我克制地把她(一小部分)的前后矛盾列出来大家看一下。

任何一个母亲听到这些,的确是如江歌母亲失声痛哭一样:“无法找到活下去的理由。”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先来看看法医在庭上陈述的事实:

失血如同瀑布。”

多处伤口被刺后,刀又被拔出,再刺。江歌手指多处防御伤。”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江母抬不起头,痛哭。”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我把凤凰卫视李淼的现场连线转换成文字,没有加一个字如下:

”陈世峰否认部分罪行。

恐吓罪成立,

他认为自己是杀人未遂罪,因为他没有杀人的打算

他没有携带水果刀,水果刀是江歌手中拿着水果刀,两人发生了肢体冲突。

第一刀,根据法医鉴定结果,失学过多,左总颈动脉处,

第一刀就倒下了。

当时第一刀并没有杀意,

第一刀就促成了江歌的死因

其他九刀有杀意。

因此,其他九刀和“失血过多”的结果并不存在因果关系。”

“陈世峰很冷静,很镇定,时而皱着眉头,对检方的陈述不满。”

不确定是否为今天庭审现场的图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陈世峰的律师说:

“刘鑫把保护自己的水果刀递给了江歌,

在刘鑫打110的报警录音中清楚听到一句中文--

把门关了,你不要骂了

很清楚。

江歌用肘部一直按门铃,但是刘鑫没有给她开门。

整个连线现场,记者李淼声音一直在颤抖、一直在颤抖。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到现在,再回过头来看《局面》的专访,对比在一起看,可以看出这个戏精女生的谎话连篇。周三她会出庭,会回答陈世峰律师的提问、也会回答检方的提问,我倒是真的要看看她还能怎么辩解。

如果我们对照来看,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刘鑫是如何习惯性地把自己设定为一个“局外人”,本是自己造的孽,但只要她自己内心拒绝,她就会找一个人/或者一方,来替自己垫背,从而把自己脱离到事实之外。

我不是瞎判断的,底下我会截屏她亲口说的一些话。

如果把整件事情分成独立的几个小片段来判断,就可以看出这个女生是如何冷漠地将这种“找锅替自己背祸”已经发展成一种习惯性行为。

  • 片段1: 关于有没有锁门

这是她自己接受采访时说的话,反复在一分钟里强调了两遍:我没有锁门啊阿姨我真的没有锁门。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陈世峰律师今天做实的第一件事:就是门是刘鑫关的。因为警方报警电话里有录音来自李鑫亲口说的汉语:“把门关了,你不要骂了。”

还有媒体说那句话是“把门锁了”,因为中间还有翻译、还有转述,不得而知。但刘鑫关门、并且递刀、并且清楚知道可能外面发生的危险,已经是供认不讳的事实。

周三刘鑫上庭,我看看她对于这段录音还能把锅甩给谁。

  • 事件2:关于是否参加葬礼

  • 她找谁背锅:日本警方

《局面》采访的第六段,你简直不敢相信,底下这些前后矛盾、满口胡言,是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里,从刘鑫口里说出来的。

一波三折。

先是发消息骗人说,会去追悼会: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然后没去,说是警方不让去,开始甩锅。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王局追问了一遍:警察不让你去追悼会?

开始改词:警察让我在外面看着。--同时为了让自己说的真像那么回事儿,加了一大段细节的解释:说怕媒体在场被拍,说和警方说你们有权让媒体走啊,警方说没有权利干涉舆论自由啊。

怎么说呢?我想到一句英文:Every Fact is True but not all Truths are facts.

刘鑫很精明,说很多很多facts,容易给人一种假象,她没有在说谎,但这些facts只是为了掩盖the truth.

因为几秒钟之后她就说漏嘴了。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王局说:你怕被拍,你戴个帽子啊,就不会泄漏隐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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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她改口了,说警察不让去还有个原因,(因为前面隐私的原因等于说被王局反驳了)

是不能接触笔录提到的人,影响真实性。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她为什么找警方背锅呢?我猜测是王局作为中国媒体,采访到日本警方有很大难度的关系。

“我把警察当成一种依赖”,没错,是“依赖”,从今天庭审现场来看,这是她逃避自己被追究罪责的依赖。因为从法律上来讲,递了一把刀子而已,不算违法。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 事件3: 不肯见江母

  • 她找谁背锅:还是日本警方

先是谎话:阿姨没有空。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微信一对比就知道是说谎。这里我有个屏没有截到,就是江歌说“给阿姨发了很多消息”vs江木说“我的信息你都不回”。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然后开始甩锅:警察不让我见人,说啥我都听了。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然后王局说:也没有限制你人身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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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开始推翻自己前面说的:我害怕呀。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这样前后矛盾的片段简直不胜枚举。

纵观今天庭审第一天的细节,陈世峰是“冷静,皱眉”,担心“家庭无力承担江歌第一刀下去的医疗费用”、干脆一杀了之。这逻辑很不符合常理,暂且不论。他请的这位律师的确是高手,而江歌母亲也曾在以前的采访中讲过,陈家放弃日本提供的公益律师不用,花大价钱请擅长此类案件的大律师。

周三刘鑫和她的律师又会如何利用法律的漏洞,来把自己置身局外呢?不得而知。

“我已经在改了。”

“你为什么还在那儿一直问?”

生命没有第二次,你根本就没有赎罪的可能。

江歌案|“失血如同瀑布” vs “蓄意杀人—过失杀人—杀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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