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1038946644004
這個兩個性質不同的問題,銀行給你錯轉了錢,屬於工作失誤,如果是故意為之那就牽涉到職業操守問題,這筆錢誰辦錯誰要負責追回來,追不回來是要處罰和賠償的;但是你明知賬戶上這筆錢不是合理的收入,卻把錢用去還賬,這就是不當得利了,金額較大銀行訴諸法律是要付法律責任的,如果拒不歸還那就是違法犯罪了。
在不當得利的受益人中會區分善意受益人和惡意受益人,跟據受益人的善意和惡意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賠付範圍
1.受益人為善意,即對既得利益不知情,那麼返還範圍就僅僅限於現得的利益部分為限制。
2.如果受益人為惡意,即在取得利益時已知無合法來源,那麼返還範圍包括既得利益和因此產生的孽息。即便是既得利益已經減少或者消失,仍然有返還的義務。
題目中這種情況,已經明確知曉是銀行的失誤轉賬卻把資金據為己有,轉償他人,此類行為已經可以認定為惡意受益人,除了賠付銀行損失外還可以追償其他損失的,即便是該筆資金被第三方揮霍一空,那這個戶主也是有返還義務的。
不立而立
如果銀行錯誤轉賬到您的賬戶,這屬於銀行的工作失誤,但儲戶任性動用,乃至把錢轉賬還錢,這就是不合法、不合規的行為,而對於這類未知來源的資金,尤其是未知來源的鉅額資金,第一時間應該報案或聯繫銀行處理,而若自己任性挪用,且佔為己有,仍需要負上一定的責任。或許,看似天上落下了一個餡餅,實際上更像是一個陷阱。由此可見,非正常途徑獲得的資金還是不碰為妙,遠離風險,而當不明資金轉賬至個人賬戶,個人第一時間還是要通過合法程序進行處理,普通儲戶對於未知來源的資金還是不碰為妙。
郭施亮
瑪麗藝術好音樂
會不會一方持著“我的錢你憑什麼拿去還債?”,另一方持著“到了我的賬上就是我的了,我想怎麼用就怎麼用,誰讓你轉錯了?”雙方各持一詞,展開激烈的辯論?
其實這只是開個玩笑,一般來說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因為法律早有規定。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講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有,數額較大的且拒不交還的行為,構成侵佔罪。
有的人可能會說,這是銀行轉給我的,不是叫我代為保管的,也不是遺忘物,不能這麼扣字眼,換個例子,你去買東西,本來應該找你9塊,結果找你90,問你要你不給,這算不算侵佔呢?
還有人可能會說,我沒佔有,還給別人了,但這不是減少了你的債務?別說這個了,就算是你拿去捐給慈善機構也是一個法律性質,要不挪用公款去捐款就無罪了?
所以啊,這種問題你開玩笑問問,我開玩笑答答也就算了,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昇財經
銀行說白了就是土匪,蠻橫不講理,記得2014年8月份。我去銀行存錢,我在家裡用點鈔器點了三遍都是四萬七,可到了銀行就少三百。難道我的點鈔器和銀行的不一樣?還有一次我取了五千有一百假鈔,剛轉身發現假鈔,結果銀行工作人員就不承認,還好有點小關係調了監控。銀行真的是霸王條款並不值得信賴。
餘罪
如果是你轉出去的你就違法了,但是但是但是有一個可操作的途徑。如果你的債主早就已經起訴了你並且已經進入執行階段,那麼法院執行局可以馬上凍結並且馬上去划走這筆錢,當然這需要關係,否則沒這麼快。如果法院划走了那麼你不承擔法律責任,你只需要下一步償還給銀行就好了,如果無法償還給銀行那麼銀行也只能是以民事訴訟起訴你要求你償還。
貳寶的爹
銀行起訴你不當得利,就這麼簡單,你轉給別人的那筆錢就是你的犯罪贓款,所以收款人有義務退還這筆錢。這是一個很簡單的例子,沒有太大的懸念。
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可能要比中彩票小上很多,差不多就像是連中2期彩票一樣的概率,所以不要擔心這種情況會發生,你先擔心一下你欠別人的錢該怎麼還上去再說吧。
現在錢不好賺,花錢卻很容易,那麼時間長了大家就會很累,就開始胡思亂想,你看看現在類似於這樣的問題有多少啊,中了500萬,存3000萬,一個億十個億之類的,說明大家都開始有幻覺了,這個可不是什麼好事情,還是腳踏實地的好好幹活,這才是正經事。
王龍說財
天下沒有無緣無故的錢,不能說打來我卡里了,就是我的了,銀行也會追究追回這筆錢的。借錢本來就應該還,但是拿銀行打錯的錢來換,肯定是不對的。正確做法就是要找到銀行及時歸還這筆財產。
健康一線
這都不算什麼!真正精彩的是銀行錯轉了1千萬到你卡上,而你這張卡正好是欠了銀行幾十萬貸款和信用卡逾期。只要你這卡一有錢就會自動還款!這下好了,卡上突然多了1千萬,欠哪家銀行的錢說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