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持有警察證+警服+吸販毒記錄——他到底是什麼人?

從駕駛證裡找到假警察證,

從車內搜出假警服,

這位駕駛員到底是誰?

他究竟想幹嘛?!

8月9日下午

高速三支隊九大隊民警在轄區左權南服務區

開展“壓事故、整秩序、保平安”專項整治行動

一輛黑色小型普通客車向檢查區駛來

民警在對其依法檢查時發現

該車內坐滿乘客且相互不認識

高速上持有警察證+警服+吸販毒記錄——他到底是什麼人?

民警懷疑該駕駛員在從事非法營運活動

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

意外的是民警在其提供的證件內發現一個

人民警察證(後經公安網查詢比對為假警官證)

隨後民警在對其車內檢查時

又發現了一件有警銜肩章、警號的“假”警服

高速上持有警察證+警服+吸販毒記錄——他到底是什麼人?

高速上持有警察證+警服+吸販毒記錄——他到底是什麼人?

駕駛員在回答民警詢問時眼神閃躲 支支吾吾

自稱其原先在長治市某縣公安機關工作

民警隨即將其帶回大隊進行進一步核查

這一核查居然查出令民警更驚訝的事情:

通過公安網查詢,該名男子並非警察,但卻是有1條販毒記錄和2條吸毒記錄被公安機關依法打擊處理過的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高速上持有警察證+警服+吸販毒記錄——他到底是什麼人?

普法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 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和警械,由國務院公安部門統一監製,會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管理,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制造、販賣。 人民警察的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沒收非法制造、販賣、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標誌、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由公安機關處

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想想都後怕

你永遠都不知道

一輛非法營運車司機到底有幾重身份

永遠都想不到

你把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託付給了什麼人

高速交警提示廣大乘車人,請到車站內乘坐正規的客運車輛,切勿因貪圖方便而乘坐非法營運車輛,這些車輛駕駛員身份不確定,且無法保障行車中的安全,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隱患,為了您自己的安全,請自覺抵制非法營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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