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要出台了,你有幾套房?

近日,房地產稅專家、長平經濟研究所執行所長王長勇稱,根據立法法的規定、部委工作的進程和往年的立法,預計房地產稅法草案將會在今年12月份初審。

關於房地產稅的傳聞遍地都是,這一次傳出來的那麼具體,時間都有了。

那麼,房地產稅真的要來了嗎?國家又將如何展開徵收呢?

房地產稅要出臺了,你有幾套房?

1.房地產稅來了

其實,關於房地產稅的傳言一直沒有消停過,而且是愈演愈烈,越來越具體。

早在2011年,上海、重慶就試點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

到了今年兩會期間,房地產稅也成為了焦點。

3月2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董事長劉世錦稱房地產稅在十八屆三種全會就已經確定大方向,徵收房地產稅要走立法程序。

3月4日,人大會議發言人張業遂表示,房產稅立法正在起草論證,力爭早日提請人大常委會初審。

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結合我國的習慣,這種新聞其實就是在有意放風,不斷地進行輿論鋪墊。很可能大家在討論聲中,會變得一點點麻木。

到時,房地產稅真地一下子就出來的時候,不至於造成很大的反彈和牴觸。畢竟,這些輿論鋪墊其實都是在幫國人進行心理建設。

我的判斷是,房地產稅真的要來了,因為最近有一件事完成了。

這件事就是全國不動產信息聯網工作,這是房地產稅要徵收的話必須走在前面的事情。也就是說,其實現在有登記的這些房子,在誰手上,每個人有多少,市值評估多少,國家是清清楚楚的。

這,就為房地產稅的徵收解決了技術瓶頸。

此外,現在全國各地方政府財政也處於危機中,據原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賀鏗稱,中國的地方債大概是40萬億。

那欠下那麼多錢,不搞點創收怎麼行呢?畢竟現在實業凋敝,需要擴充稅源才行。而全國那麼多房子,作為稅源,可以作為政府財政收入的有力補充。

因此,在這個節骨眼上,房地產稅緊鑼密鼓地輿論宣傳,意味著房地產稅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了。

而且我認為房地產稅的開徵會比媒體預期的要快,咱們這個國家就是這樣,媒體熱度過去沒人關心的時候,就冷不丁把事情給辦了。

房地產稅要出臺了,你有幾套房?

2.房地產稅是個啥

說了半天,房地產稅是什麼,可能很多人還不清楚。有人就會疑惑原來這個房地產稅和房產稅不是一回事。

的確是這樣,一字之差其實區別很大。

房地產稅是圍繞整個房地產經濟各個環節的綜合稅收體系,包括了房地產業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佔用稅等。

也就是說,房產稅是房地產稅的一個組成部分。

從房地產稅的定義我們都可以知道,這次國家立法想推進這個事情,是為了對跟房地產有關的所有經濟活動都進行收稅。

不是說之前沒有收,但之前在一些環節上並沒有徵收,比如房子的保有環節,這是沒有收的。如果這個房地產稅一旦立法完成,那每個有房子的人,到時都會面臨交稅的問題,這個稅種就是房產稅。

如果我們再時間拉回去更久遠的時間,也有助於我們更好地理解房地產稅。

其實房地產稅建國以來就有了,以前只是在法規上規定,現在是要制定法律正式納入稅收範圍。

1950年初,國家頒佈了《全國稅收實施要則》,規定全國統一徵收房產稅、地產稅兩個稅種。

然後到了1951年,《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將房產稅和地產稅合二為一叫城市房地產稅。

但是這個階段絕大部分房地產屬於國家和集體所有,房地產行業很多方面受限制,因而和房地產相關的稅收制度名存實亡。

改革開放後,房地產稅制度先是對外資企業、外國人房產徵稅,然後是對國內單位、個人房產徵稅。

到了198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徵收範圍是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並且規定對個人非經營住房房產稅實行免稅的稅收優惠。

這個階段徵收的房地產稅是相對於經營性房地產而言的,比如房子出租要收稅,房子拿來開商鋪要收稅,換句話說就是自己拿來住的房子不用交稅。

之後房地產稅收制度逐漸發展,個人自住的房子也要開始收稅了,比如2011年,上海重慶試點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

但在我看來,上海重慶的房產稅,其實是比較溫和的,國家更多的是在探索而不是為了真的收稅。

房地產稅要出臺了,你有幾套房?

3.房地產稅的影響

講到這裡,大家應該知道近期大家討論的其實是個人自住房的房產稅問題

那如果房地產稅正式立法,並且個人自住房也要開始徵稅的話,會對大家有什麼影響呢?

因為房地產稅的徵稅政策細節現在還不明朗,所以有很多具體的問題其實現在也無法仔細討論,但這些問題我們又不得不去思考。

第一,徵收範圍。

比如小產權房引發的問題,如果這類界定模糊的房產也要納入房產稅徵收範圍的話,某種意義上是承認了這類房產的合法性的,但是小產權房現在實際國家是不給不動產證(以前稱之為房產證)的。

國家不予以承認,又要別人交稅的話,這就非常尷尬了,所以這裡面還涉及一個問題:小產權房是否能轉為商品房的問題。

另外,不僅僅是小產權房,還有商品房、經濟適用房、房改房等不同產權類型的房產要怎麼徵收也是個問題。

不同產權類型的房產對應的家庭收入並不一樣,如果按照同樣的標準來徵收,未免有失公允。

第二,地域差別。

除了產權類型的問題,還有不同地區的樓市情況不一樣的問題。

如果結合現在的政策風向來判斷的話,房地產稅會是地方稅種,估計立法只是敲定一個原則框架,接下來就算各省市按照自己的情況去出臺細則了。

雖然之前上海、重慶、香港已經有對房產徵稅的經驗,但我上面說了,這三個城市並沒有太大的參考性。

因為上海只對新購買住房徵收,重慶僅對高端物業徵收,而香港的稅基是基於租金而不是房屋市值。

房地產稅如果要推進立法,而且可以作為長效機制去調控樓市的話,我認為房地產稅必然會非常嚴厲,至少不會像上海重慶和香港那樣只是很溫和的力度。

各地如何把控尺度,這確實是一件非常有挑戰的事情。

第三,是否涉及免徵的問題。

很多人其實只是剛需,只有一套房;也有很多人會有兩套房三套房,甚至炒房客十幾套房子。那,有沒有免徵的面積設定呢?

同時,那些持有多套房的是否又會按照累進稅率來徵收呢?

還有房產稅的稅基也是值得商榷的問題。

當年買房的時候可能是很便宜的,樓市還沒有發瘋似的上漲,現在如果按照市值來徵收,其實有些人工資收入每個月並沒有多少,結果持有成本過於高昂的話,普通家庭是否能承受呢?

如果可以豁免,按照當年買進的價格作為稅基,那又顯然不合理。

畢竟同一個地段,結果人家跟你一樣大的房子,持有成本那麼低,這又不公平了。再說了,有些人的收入國家也根本無法真的可以調查清楚的。

其實,房產稅徵收不僅僅一個公平的問題,也是財富分配的問題。

顯然對個人住房徵稅,無疑是增加國家財政收入,但是這些收入是否真的能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呢?

房產稅,我們還是拭目以待吧。反正,它遲早要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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