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租房還是買房?臨沂住房格局大變,一個重要意見出台……

「头条」租房还是买房?临沂住房格局大变,一个重要意见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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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住房租賃新政終於發佈啦!

乾貨太多,話不多說,

直接上文件!

「头条」租房还是买房?临沂住房格局大变,一个重要意见出台……

近日,市政府辦公室正式印發《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 》(臨政辦發〔2018〕18號)(以下簡稱《意見》)。

「头条」租房还是买房?临沂住房格局大变,一个重要意见出台……

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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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

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

臨政辦發〔2018〕18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臨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臨沂臨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臨沂商城管委會,臨沂蒙山旅遊度假區管委會,臨沂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各縣級事業單位,各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7〕73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加快培育和發展我市住房租賃市場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圍繞培育市場主體、搭建服務監管平臺、籌集租賃房源、規範市場秩序,全面推進住房租賃工作。到2020年,培育一批國有、混合所有及民營等多種供應主體的機構化、規模化租賃企業,

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範、租賃關係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基本形成市場規則明晰、政府監管有力、權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賃法規制度體系,基本形成便民高效、規範有序、體制順暢的住房租賃監管服務體系,推動實現城鎮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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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積極培育租賃市場主體

(一)扶持國有企業發展規模化住房租賃。

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市級層面統籌明確不少於2家國有企業,縣區級層面由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確定至少1家國有企業,開展政策性和市場化的住房租賃工作。(責任單位:市國資委、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鼓勵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規模化住房租賃服務。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住房租賃企業申請工商登記時,經營範圍統一規範為住房租賃經營,享受國家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相關支持政策。2018年發展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住房租賃企業不少於4家,到2020年不少於10家。(責任單位: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工商局)

(三)引導房地產中介機構規範住房租賃服務。充分發揮房地產中介機構作用,提供規範的住房租賃居間服務。建立健全住房租賃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信用管理制度,強化中介機構備案管理,全面推行中介人員實名服務制度、服務項目明碼標價制度。引導開展行業自律,發展樹立一批誠信度較高的房地產中介機構。(責任單位: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物價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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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

(一)政府主導適當新建租賃住房。根據臨沂市城市建設規劃和相應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結合住房供需狀況、需求人群分佈等因素,房產、國土、規劃等部門合理確定租賃住房建設規模,引導土地、資金等資源合理配置,有序開展租賃住房建設。落實市委市政府人才安居政策,在中心城區選取部分新增住宅用地配建2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含租賃性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將相關指標納入建設條件意見書,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指定部門或機構。(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住建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支持開發企業自持租賃住房。在中心城區試點,對部分擬出讓的住宅(商住)用地設定配建一定比例的自持租賃住房,具體標準由房產、國土、規劃部門共同商定。企業自持的商品住房應全部用於租賃,自持期限內不準分割轉讓,不得改變用途,企業整體持有年限與土地出讓年限應當一致,對外出租單次租期原則上不得超過10年。上述要求在不動產登記文書中註記“不得分割轉讓、不得改變房屋用途”。(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盤活存量住房。鼓勵住房租賃企業收購、長期租用、受託經營閒置住房、庫存商品住房、公寓等,用作租賃房源。各縣區(開發區)拆遷安置後剩餘閒置的安置房源,可轉為租賃住房。對於已經竣工、具備入住條件,但長期閒置的經濟適用住房,可以採取政府回購、租賃企業購買、補繳土地出讓金等方式,盤活存量房源,擴大租賃住房供給方式。經相關利害關係人書面同意後,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範改造,經審批合格後出租。住房改造應保證結構性安全,不得改變原有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設施,必須確保消防設施、防水功能、排汙功能完好有效。住房出租,原則上出租房間的人均建築面積不低於15平方米,每個出租房間居住成年人數不得超過2人(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係的除外);餐廳、廚房、衛生間、陽臺、過廳、過道、儲藏室、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間,不得出租用於居住。出租住房的,應當以規劃設計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責任單位: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試行將符合條件的商業辦公類用房改建用於租賃。開發企業提出改建方案,按一定程序徵得相關利害關係人書面同意,報屬地政府(管委會)和市相關主管部門初核,屬地政府(管委會)評估區域內商業、商務辦公總量確實過剩的,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報經市政府批准後,依法按照相關程序將已批地未開工、在建、建成的商業用房、寫字樓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依法按程序調整為居住用地。對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規劃條件開發建設的項目,應重新辦理完善相關用地手續,消防等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改建後的實際使用性質進行審批。鼓勵住房租賃國有企業將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改建後的租賃住房,水、電、氣等方面應達到相關建設標準,用水、用電、用氣執行居民價格標準。(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物價局、臨沂供電公司,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鼓勵企事業單位自建租賃住房。

在企業較為集中的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和產業園區,鼓勵集中建設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企業或園區內創新創業人員、新就業職工和引進人才等住房困難問題。鼓勵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以及用工規模較大或引進人才較多的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建設用地按規定建設租賃住房,優先用於本單位職工和引進人才。(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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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強化住房公積金政策支持。支持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用於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或發放租賃補貼。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的,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租房提取額度提取公積金;同時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及完稅發票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租房提取額度不與公積金月繳存額掛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要根據經濟發展和租金水平,每年調整租房提取額度,並向社會公佈。全面推行公積金業務網上辦理,通過聯網核查、信息共享獲取自住住房和租賃住房信息,減少提取公積金辦理要件,簡化辦理手續。(責任單位: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二)提供金融支持。鼓勵開發性金融等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賃企業、進入住房租賃市場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分期還本等符合經營特點的長期貸款等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優惠貸款利率的定向金融產品,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金融支持,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比照保障性住房建設或者棚戶區改造貸款優惠條件發放長期低息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創新針對住房租賃項目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住房租賃企業和金融機構運用利率衍生工具對沖利率風險。拓寬住房租賃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專門用於發展住房租賃業務。探索建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開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業務,充分利用社會資金進入租賃市場,解決租賃機構收購和租賃房屋的融資問題。(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發改委、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臨沂銀監分局)

(三)給予稅收優惠。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營改增關於住房租賃的有關政策,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20年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政策;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所得收入,減按10%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結合個人所得稅改革,按國家規定扣除相關費用。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徵印花稅。(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實行鼓勵住房租賃消費優惠政策措施。嚴格落實住房租賃合同備案制度,租賃合同登記備案作為享受住房租賃優惠政策的必要條件。承租人經登記備案取得的住房租賃登記備案證明,視為合法穩定住所的證明。

承租人可憑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合同等證明材料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享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基本公共衛生醫療服務、子女享受義務教育相對就近入學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相關部門要簡化相關手續和辦事流程,為承租人申領居住證和住房租賃企業協助辦理提供便利。有條件的縣區可向在當地租房居住的引進人才發放一定數額的租賃補貼。(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衛計委、市教育局)

對具有當地戶籍、在城區無住房、能提供經登記備案長期租賃證明的家庭,縣區(開發區)可在統籌考慮當地城鎮化進程、教育資源承載力、學校佈局等情況的基礎上,積極擴增教育資源供給,探索實行義務教育適齡子女就近入學。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學時段內,只允許同一租賃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學。(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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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強化住房租賃監管

(一)健全法規制度。嚴格落實《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研究起草《臨沂市住房租賃管理條例》,規範出租人、承租人、租賃企業、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行為,穩定租賃關係,完善住房租賃市場監管體制、機制。(責任單位: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

(二)明確租賃各方的權利義務。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解除、變更合同,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剋扣押金;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使用住房和室內設施,並按時繳納租金。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工商局制定並推行《臨沂市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引導雙方使用規範化的租賃合同,明確出租人、承租人及其他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單位: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工商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建設政府住房租賃交易平臺。加快建設臨沂市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實施住房租賃合同網上備案制度,推行統一的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實現信息採集、房源核驗、信息發佈、網上籤約、備案登記、信用評價、租房備案證明、補貼發放等一站式服務。按照開放、共享的原則,

為承租人依法申請辦理居住登記、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義務教育、公共衛生等公共服務事項提供便利。建立住房租賃信息發佈標準,實行住房租賃當事人實名認證,確保信息真實準確,規範住房租賃交易流程,保障租賃雙方特別是承租人的權益。開展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備案管理,實施住房租賃信用管理。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測,為政府決策提供數據基礎。(責任單位: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物價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衛計委)

(四)建立健全管理體制機制。健全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將住房租賃作為重要工作內容,調整充實成員單位,進一步明確房產、規劃、公安、國土、財政、稅務、工商、教育等部門相關職責分工,制定住房租賃有關政策,建立健全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制度和住房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搭建服務監管平臺,建立完善分級培訓輔導體系,指導、服務、監督和考核各縣區(開發區)開展住房租賃管理行政監管工作。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加強對住房租賃市場的監測、管理和協調,會同發改、公安、工商、人民銀行等有關部門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公安部門對租賃房屋依法實行治安管理,對租賃房屋的流動人口依法實行居住登記管理,對住房租賃經營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情況依法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房屋租賃中介機構以及其他管理單位排查治安安全隱患。市級其他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落實責任。(責任單位: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規劃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教育局、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屬地範圍內住房租賃市場管理責任主體,負責協調處理屬地範圍內住房租賃相關事務和糾紛,督促租賃當事人遵守住房租賃管理有關規定,做好政策法規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識宣傳,加強對住房租賃情況的日常檢查。街道(鄉鎮)按照規定職責負責本轄區內住房租賃市場管理的具體事務,以及協調化解矛盾和協助監督等工作。同時,充分發揮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的作用,將住房租賃管理和服務的重心下移,實行住房租賃網格化管理,網格員負責做好住房租賃信息採集、日常巡查、綜合管理等工作。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要加強對住房租賃市場的監督檢查,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對違法違規出租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維護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的良好秩序。(責任單位: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明確住房租賃備案管理機構。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為住房租賃備案管理部門,公安、工商、教育、國土等部門應當配合做好住房租賃備案工作,確保住房租賃管理工作有序開展。要保障工作經費,加快實現住房租賃合同網上籤約及登記備案。(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國土資源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六)深化住房租賃網格化管理體制。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逐步建立健全市、縣區、街道(鄉鎮)、居(村)民委員會四級住房租賃管理體制,實施房屋租賃網格化管理。在街道辦事處設立房屋租賃服務站點,將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工作委託至街道(鄉鎮),由社區、居委(村委)結合流動人口管理,做好房屋租賃基本信息登記工作。建立糾紛調處機制,及時化解租賃矛盾糾紛,實現房屋租賃管理與服務工作重心下移。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按規定期限,到房屋所在地的縣區(開發區)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管理部門或街道辦事處申請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責任單位: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七)強化租賃企業、經紀機構及人員信用監管。房產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將租賃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及人員信用記錄納入臨沂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建立健全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聯動機制。對誠實守信、規範經營的租賃主體,予以公開表揚,並依規享受相關扶持政策;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機構,將其納入租賃平臺黑名單,對外公示,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責任單位:市房產和住房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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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重要意義,對承擔的工作任務要制訂工作推進計劃,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切實抓好發展住房租賃國有重點企業、租房落戶、子女入學、房屋改建、住房租賃備案、服務平臺建設等各項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確保全市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穩步發展。

(二)強化組織領導。市直相關部門和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強對住房租賃市場的聯合監管,明確責任分工,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等各方面的作用,實施網格化管理,推動房屋租賃市場規範有序發展。各縣區(開發區)要結合轄區住房租賃市場情況,儘快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三)落實屬地責任。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對本區域內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負總責,指導、協調、監督和處理屬地範圍內住房租賃工作,建立協調機制,研究討論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重大事項;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作用,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加強對住房租賃情況的日常檢查;指導、督促社區居委(村委)開展租賃管理的具體事務、矛盾協調化解等工作。

(四)注重宣傳引導。各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積極採取多種措施,利用電視、網絡、報刊、微信、微博等媒體,正確引導居民住房消費,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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