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谢董地派出所所有警官,如果不是你们的认真负责,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我感谢你们。”
近日,纳雍县董地乡街上村村民徐某鹤将一面写着“人民公安恩重如山,办案迅速尽显警威”几个大字的锦旗送到董地派出所民警的手中,感谢董地派出所为他找到从车窗内丢啤酒瓶砸伤其额头的犯罪嫌疑人彭某。
2018年03月14日15时左右,董地乡村民徐某鹤骑着摩托车从维新回董地的途中,被迎面而来的一辆面包车的乘客从车窗内扔出一个啤酒瓶,砸在了他的额头上,当场把徐某鹤砸晕,面包车随即逃逸,徐某鹤则被路过村民发现救助并报警。
警情就是命令,救助危难群众一秒钟也不能耽误。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医院向徐某鹤了解了事情的经过,随即展开调查。沿着肇事车辆的逃逸路线沿途追踪,民警最终锁定了肇事车辆,并通过车牌信息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彭某,将其抓获。
肇事车辆
经询问,彭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物,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各位车主可在车内准备塑料袋或小型垃圾桶,用于放置一些果皮等食品残渣,下车后扔进就近的垃圾桶里,这样不但能使车内环境整洁,也可以保障行车安全,更重要的是养成保护环境的良好习惯,让拒绝车窗抛物成为一种自觉文明行为。
杜绝“车窗抛物”离不开市民的积极参与。每一个人都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细微之处做起,自觉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公德的习惯。不但要做到不往车窗外乱扔杂物,还要及时制止他人车窗抛物、乱扔垃圾、乱吐口香糖等行为。毕竟,这扔出去的不仅是垃圾,还有个人的文明形象和法纪观念。
编 辑:张铖虔
审 核:郭 钰
作 者:张 雪
稿件来源:珙桐警事 部分素材源于网络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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