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文|谁动了我的钱?网络时代如何保护我们的信息和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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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文|谁动了我的钱?网络时代如何保护我们的信息和资金安全

自己都不会使用支付宝,银行卡里的钱

却被用支付宝转走了,什么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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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是一位普通牧民。今年年初她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两万元的贷款。没过多久收到了贷款已成功办理的手机短信,苏某就让她的姐姐帮她查看贷款是否已到账,第二天其姐姐打来电话告诉苏某,银行工作人员说其卡里的两万元钱已用支付宝转走,而且转账记录已经被删除。苏某十分震惊,自己都不会使用支付宝,卡里的钱却被用支付宝转走是怎么回事呢?她忽然想到了去年的一件事。

那是去年秋天,苏某在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办理贷款。在这里办贷款需要用借贷人的个人信息下载手机支付宝,并绑定银行卡。因苏某不会下载,于是她的朋友苏某某介绍于某某帮忙下载安装了支付宝,包括密码的设置。毫无防范意识的苏某后来也没有修改密码。想到这儿苏某才恍然大悟,于是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到案后,于某某对其用支付宝软件转走苏某银行卡里的二万元钱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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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利用他人个人信息秘密窃取私人财物,

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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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苏某的个人信息秘密窃取了二万元钱,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案发后,于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以于某某涉嫌盗窃罪向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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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该如何保护呢?

倘若在生活中也遇到这种糟心事,

该如何维权自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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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2.妥善设置银行卡密码,不使用同一数字、生日、身份证号码等容易被猜测的简单密码,并定期更改银行卡密码;如果密码泄露,要及时更改密码防患于未然;

3.慎连免费Wi-Fi,连接免费Wi-Fi时不登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

4.谨慎取款和消费,不要随意丢弃交易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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