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斤白酒下肚 酒神難逃刑事處罰

三斤白酒下肚 酒神難逃刑事處罰

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一起血液酒精含量高達411.5mg/100ml的危險駕駛案件,這是酒駕入刑以來,通州法院審理的酒精含量最高的一起危險駕駛案件。

2018年2月6日下午4點左右,張某某將車停放在通州區宋莊鎮某村路邊,準備去旁邊飯店打點水喝,由於要離開的時間不長,張某某沒有將車熄火,車鑰匙也插在車上沒有拔下來。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張某某剛進飯店就發現車居然被人開走了。張某某馬上追出來,看見他的車向前行駛了一段距離後與一輛越野車發生事故,車內司機是一名其不認識的陌生男子,張某某趕緊將其控制在車內並迅即報警。

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被抓男子王某29歲,是一名外來務工人員,曾因尋釁滋事於去年7月份被通州分局行政拘留十四日,無機動車駕駛資格。案發時臨近春節,王某和朋友小聚,推杯換盞,把酒言歡,其樂融融,不知不覺間從上午11:00喝到下午4:00,喝了將近三斤牛欄山白酒。飯局結束後,強打精神的王某欲打車回家,由於酒精麻痺了神經,其看到張某某停在路邊的汽車,就晃晃悠悠鬼使神差上了車,等了一會兒司機沒來,就徑直髮動汽車,剛上路就毫無意外地撞上了前面一輛越野車。經檢測,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竟然高達411.5mg/100ml。

2018年2月28日,通州法院對本案進行了當庭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王某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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