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神宗的報復

萬曆十七年(1589年)歲末,大理寺評事雒(luo)於仁的一份奏摺,敗壞了神宗本來不錯的過年心情。

奏摺歷數神宗之過:日夜濫飲,寵信太監,溺愛鄭妃;索金刮幣,甚至用刑罰豪奪強取,接受太監張鯨賄賂;拷打宮女、中官,往往罪尚未明,人已打死,還經常向大臣發洩怒氣。

奏摺犀利直白,字字句句都是訓誡,拷問神宗最不能見人的隱私,規勸神宗痛改前非、清心寡慾,雒於仁說:“若陛下肯用臣言,即立誅臣身,臣雖死猶生也。”

明神宗的報復

明朝官員有三類,雒於仁、海瑞是一類,性格極端,敢於反對,置生死於度外。第二類是萬安之輩,最出色的工作是為皇帝配春藥,所以房中術被憲宗收了滿滿一抽屜。第三類以申時行為代表。申時行是張居正提拔上來的官員,後來擔任內閣首輔。張居正身後觸目驚心的悲劇,成為他為政侍君的一面鏡子。時人批評他“首尾兩端”,他總是小心謹慎、瞻前顧後、四面討好、不冒風險、不做重大決策,儘量不使事情更糟,也不期待事情向好的方向逆轉。在對雒於仁的處理上,申時行表現出圓熟的政治技巧。

神宗將奏摺留了10天后,破例召見申時行等閣臣。這時皇帝28歲,身心俱呈病態,申時行55歲,因為早衰,已經白髮蒼蒼。這對主僕,一個擁有無限權力,敏感任性,滿腹委屈,心智發育不全,另一個歷盡滄桑,老於世故,謹言慎行,滿腹憂患,曲意周全一切。

《神宗實錄》詳細記載了這場對話。神宗說他本來就頭暈胃脹,雒於仁的奏摺使他肝火復發,病情加劇,他讓申時行為他評理。可申時行還沒開口,神宗就急忙為自己辯解,說:誰不飲酒?我酒後又沒有持刀舞劍,偏寵鄭妃,是因為鄭妃侍奉勤勞,天下財富都是我的,我如果貪戀張鯨的財富,幹嗎不直接抄他的家?至於使性尚氣,神宗辯解說,內侍宮人也有病死的,並非全死於杖下。

神宗的辯解。反倒坐實雒於仁的話有所依據,並非空穴來風。作為臣下兼長者,申時行低聲勸慰,說雒於仁是“無知小臣,誤聽道路之言,輕率讀奏”。神宗回答:“他是要出位沽名!”

“出位沽名”是明朝政治的一款特產,即誹謗人君,博取正直的名聲。古代文官飽讀詩書,總渴望百世流芳,所以有人甘願毀掉千辛萬苦掙來的功名,甘受酷刑,不惜付出生命,以忤君、犯大不敬罪,來取忠烈之譽,以圖名載史冊。明代言路囂張,那些直言而固執的大臣,是出於正義感和責任心,還是為了出位沽名,根本無法斷定。

申時行回答:“既是為了出名,如果嚴懲,恰好滿足了他的要求,不如寬容不較,才顯皇上盛德。”他補充說:“聖上聖度如天地,何所不容?”神宗心裡舒坦了一些,但還是不爽:“朕氣他不過,必須重處!”申時行繼續哄勸:“若票擬處分,傳之四方,反以為實。”他建議,將雒於仁撤職趕回老家,奏摺“留中為是”。神宗採納了他的意見。

《明史·申時行傳》說:“於仁賴以免,然章奏留中自此始。”雖然雒於仁得以保全,但是神宗從此卻形成一個基本判斷:大臣的一切建言都不懷好意,是為了沽名釣譽。申時行教會他最好的報復方法:留中不發,神宗只問動機,不管是非,萬曆後期20年,他對奏摺幾乎都不答覆、不處理,讓一切石沉大海,直到“海枯石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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