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债权转让,北京互金协会一刀切,全国网贷办祭出定心丸

今年6月中旬至今,网贷行业不可不说是很热闹,短短2个月不到的时间里,集中出现大量平台逾期、清盘、退出市场,行业一度出现“流动性”风险,好在负面事件在监管、媒体以及平台各方共同的努力下,稍稍告一段落。当然其中的原因有很多,今天从“债权转让”这种的模式来探讨一下本次市场之所以动荡的原因!

「网贷」债权转让,北京互金协会一刀切,全国网贷办祭出定心丸

首先说一下什么是“债权转让”和“流动性风险”!

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让与第三人后,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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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原本是针对商业银行的一个概念,指商业银行虽然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银行作为典型的期限错配金融机构,如果大量债权人同时要求兑付债权或取款,出现挤兑潮,银行就可能面临流动性危机。P2P网贷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只负责借贷双方的信息撮合,不接触客户资金,不应该存在资金的流动性风险这个说法,但是现实却并非如此。P2P网贷行业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在成交量大幅下降、资金流出加速、投资人大规模债权转让等方面。

“债权转让”在网贷行业风波中扮演的角色

经典的P2P出借模式是点对点匹配模式,很容易因期限不匹配、金额不匹配等原因导致撮合失败,或者资金长期站岗、或者迟迟不能满标,客户体验很差。

P2P平台为了方便用户投资,会将数十个甚至上百个期限不一的债权集合在一起,形成一期“理财计划”,通过理财计划投资的资金,按平台的算法会被打散分配至了不同的项目中去。假如该期理财计划被设置为固定的投资期限3个月,用户3个月投资到期后,因为项目的实际用款周期尚未结束,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债权转让,新的投资人接盘,原来的用户拿钱退出。

经“理财计划”等自动投标工具的模式改良后,体验问题得到解决,逐步成为P2P主流的撮合模式。理财计划的经典模式是“锁定期+开放赎回期”,锁定期后,出借人可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进行赎回:即将手头未结清的债权转让给别的投资者,从别的投资者处拿到资金后实现退出!

但理财模式也有自身的问题:当债权供给小于债权需求时,会造成投资人的资金站岗,想要投资的资金只能预约排队;当债权供给大于债权需求时,就会造成债权供给排队,投资人想要转让的债权完成的速度就会变慢,这正是当下网贷行业面临的现实情况。

今年6月的“爆雷潮”以来,债权虚假纯诈骗的平台暂且不说,正规平台因债转无人接盘,很多的理财计划在赎回期内赎不回,从而引发了出借人的进一步的恐慌,不少平台因此遭遇流动性危机。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理财计划”的潜在期限错配和规模错配等问题开始引发广泛关注,7月19日北京市互金整治办明确要求平台下架“理财计划”,当时折射出监管层关于理财计划期限错配问题要“一刀切”的迹象。

「网贷」债权转让,北京互金协会一刀切,全国网贷办祭出定心丸

不过,8月17日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下称《108条细则》)第六条则释放了更为缓和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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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清单”虽然依然禁止了向出借人提供各类定期产品或承诺出借资金可以随时提取、包括在合同协议中约定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到期退出的定期产品。但同时在对期限错配的解读中,明确提到“借款人实际借款期限和出借人出借期限相匹配;或者在产品名称中表明持满一定时间方可转让,同时已充分向出借人提示流动性风险并由出借人实现书面确认的除外”,所以,只要做好信息披露并取得出借人授权,理财计划依然是合规的模式。

《108条细则》对“债权转让”的重新定义,无疑给行业了一颗定心丸!受到市场信心和投资人的恐慌心理、行业周期性影响,当下债权需求小,有平台(甚至有些头部平台)债权转让速度慢,有的投资人会觉得所投的钱会不会拿不回来了!对此,只要对应着的债权真实,就意味着享有要求借款人还款的法定权利,就算债权一直没有转让出去,只要借款人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清借款,投资者依然可以把钱拿回来!所以投资人要理性看待,担心可以理解,不必盲目恐慌。

一文读懂P2P债权转让

「网贷」债权转让,北京互金协会一刀切,全国网贷办祭出定心丸

(图片来自上海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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