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稍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就可能把自己送進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稍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就可能把自己送进去!

當前社會信息發達

普及的情況下

朋友圈裡總有人傳播一些看似真實

實際子虛烏有的消息

要負什麼責任?

大家是否還記得

之前官方對於“大白象事件”的闢謠?

現在調查結果出來啦!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稍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就可能把自己送进去!

2018年5月6日當晚,象山縣公安局民警在象山縣丹西街道大白象工商銀行門口處理一起普通的治安糾紛,並無人員受傷,之後被網友錄製視頻發佈於微信群。而違法行為人徐某看到視頻後,未經核實便在微信群裡編造轉發了“象山大白象砍死三人,重傷11人”的不實言論,引發了眾多網民關注,造成不良後果。

5月15日,象山縣公安局依法對虛構事實擾亂社會秩序的徐某做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蜀黍普法

未證實就轉發不實信息同樣可能違反這些規定:

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刑法修正案(九)》在現行刑法第291條中增加了一款:“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稍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就可能把自己送进去!

蜀黍提醒

蜀黍在這裡提醒廣大網民:

要做一個有社會責任感的公民,增強自律意識、法律意識,規範網絡言行,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為社會營造一個和諧、文明、清朗的網絡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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