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丨辦好案件的兩件「法寶」

文苑丨办好案件的两件“法宝”

文苑丨办好案件的两件“法宝”

辦好案件的兩件“法寶”

——一次難忘的辦案經歷

文苑丨办好案件的两件“法宝”

1956年,我在當時的信陽息縣法院工作,因春節將臨,院領導決定年前集中力量清理一批積案。受指派,我和劉開智同志到本縣肖店、胡店、平昌關三區完成幾個刑事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我倆接受任務後於農曆臘月初四從信陽乘火車到明港,因天下大雪,地面積雪一尺多深,為了完成任務,我們步行三十多里地到達肖店區,與該區劉臺村幹部取得聯繫找到調查對象並安排了午飯。下午要到胡店區的趙莊、燕莊調查另一起案件,但劉臺村與胡店區隔著淮河,必須乘坐渡船。我們來到雪花大、北風急的淮河邊,雖看見河南岸停靠著渡船,但無論怎樣呼喊船工也聽不見。無奈之下,我和劉開智同志商量淌水過河。便找一處水面寬約一千五百米、水淺一點的地方,把衣服脫掉頂在頭上淌了過去。當時氣溫在零下十多度,過河後下半身凍得彤紅,和胡蘿蔔的顏色一樣,渾身直打哆嗦。我倆趕緊穿好衣服,跑步到趙莊、燕莊,找到調查對象取了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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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店的兩個村調查完畢後,大雪未停且天色灰暗,因無手錶不知道時間,又聽群眾說他們剛吃午飯,離天黑還早。劉開智同志提出他二哥家住在三關廟沿淮村,離此地十多里,過了淮河就到,可趕到二哥家休息。我們走出燕莊最多有四里地天就黑了,大雪覆蓋了地面,看不清出路,我倆連滾帶爬摸到淮河東岸,又搞不清楚過河的橋在什麼地方。雪天寒夜,莊戶人家都睡得早,一連兩個村莊都見不著人,到第三個村莊才見到一戶人家屋內有火光,原來是位老大爺在牲畜欄裡燒火給牲畜取暖。我們向老人說明身份並問到沿淮村怎麼走,老人說離此不遠有座木板橋,並讓他兒子帶路。老大爺的兒子有三十多歲,聽說我們是法院的,很熱情的提著一個油燈在前領路。但走到橋頭時,他想起一件事,說下午有一塊橋板被人蹬掉由河水沖走,過不去了。我們一聽心急,便問能否淌水過河,他說那可不能,河水深達一丈多,淌水有被沖走的危險。老人兒子看我們猶豫不定便說:兩位老弟不要怕,我是貧下中農,今晚到我家去,明天想辦法給你們送過河。我們聽了很感動,一同轉回,他叫醒妻子起來給我們做飯吃,讓我們在他家牲畜屋裡用火邊烤淋溼、汗溼的衣服邊取暖。次日早飯後,老大爺的兒子從莊外借來一隻放鷹的船,分兩次把我們送過淮河。

文苑丨办好案件的两件“法宝”

在劉開智同志二哥家休息一天,第三天上午我們走五十多里地趕到平昌關區政府,下午到該區母子河村調查材料。在母子河北莊向群眾打聽村治安主任住址時,莊裡走出來一位剛從部隊復員的戰士主動給我們帶路,臨走時他叮囑母親做飯,說兩個同志晚上在咱家吃飯。我們三人走出莊子不到三里路,見到莊裡冒煙,復員戰士說:不好,我家失火了。我們三人跑步往回趕,跑到莊上時三間草房頂已燒塌,聽到屋內有驢叫聲,莊上群眾都趕來救火。原來複員戰士家給合作社餵養牲畜,天冷在屋內燒火給牲畜取暖,復員戰士出來給我們帶路,他母親在做飯,牲畜屋裡只有一個智力不全的弟弟,不小心把火弄著了發生火災,導致十頭牛、一條驢被燒死,損失很嚴重。要不是我們倆來到這裡尋求帶路,災害可能避免,當時我和劉開智同志心裡十分難過。合作社的幹部和社員對我們說:同志,你們是來工作的,不是你們的錯,這是意外災害,誰也料想不到。一席話,使我們深感群眾通情達理,對法院工作的無私支持。晚上帶著內疚和救火的勞累在村辦公室度過,次日上午在村治安主任的帶領下完成了母子河的調查任務。下午趕往長臺關準備乘火車返回,由於晴天雪開始融化,母子河村到長臺關的雪泥路十分難走,四十里路走了五個多小時。看到火車快進站了,我們急著去買車票,可售票口關閉怎麼叫也沒人,等有人來時火車已經開走了。原來售票員去接站了,他問我們為什麼不先上車後補票,我們說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我和劉開智同志在候車室又冷又餓十分難過,熬到凌晨四點才搭上下一班火車回到信陽。

文苑丨办好案件的两件“法宝”

此次下鄉辦案共四天時間,吃了許多苦受了不少累,在人民群眾的幫助下,克服重重困難終於完成任務。當時自己年輕身體好,有革命激情,一門心思要把案件辦好辦紮實,只要能圓滿完成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吃苦受累也快樂。但拼勁有餘而經驗不足,思想單純,有些“傻氣”。這都是上個世紀五十年代的事了,當時社會主義建設處困難時期,國家經濟發展緩慢,法院辦公條件簡陋,辦案基本沒有什麼交通、通訊工具。靠辦案人員不怕吃苦樂於奉獻的精神,靠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才戰勝許多艱難險阻,一步步走到今天的經濟繁榮昌盛,司法文明進步。

文苑丨办好案件的两件“法宝”

回憶往事,深感艱苦奮鬥、密切聯繫群眾是我們不斷走向勝利的“法寶”。(改革開放四十週年·見證)

文苑丨办好案件的两件“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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