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如何載人載物才不違法 龔家灣交警給您倆“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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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如何載人載物才不違法  龔家灣交警給您倆“法寶”

電動車違規載人載物不僅為駕乘人員自身造成極高的風險,也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隱患。這一違法行為也是長期以來交管部門比較重視的問題。那麼,電動車如何載人載物才會安全又不違法呢?今天,龔家灣交警就告訴你這兩個”法寶“。

1、《甘肅省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 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1.5米,寬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車把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後端不得超出車身0.3米。

2、《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條規定,十二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駕駛自行車,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駕駛電動自行車,但均不得搭載人員。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只准搭載一名十二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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