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說明

2018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說明

從近年來天津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來看,預計2018年天津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為2018年3月,預計筆試時間為2018年4月。

2018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暫未公佈,為幫助考生了解2018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在最新公告發布前,天津公務員考試網現整理了2017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供考生參考。

2017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規定:

招考對象為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戶籍、基層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等)應在2017年3月24日前取得。

2017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解讀:

2018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說明

綜上所述,在2017年天津公務員考試報考過程中,若報考人員的身份是社會人員,則必須擁有天津市常住戶口方可報考。應屆畢業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不受戶籍限制。

曾為天津戶籍的在報考時也視作滿足天津戶籍,時限為2017年3月20日前。天津生源是指在天津參加高考的考生或天津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統招2017年畢業生。

什麼是常住戶口?

常住戶口是我國根據戶籍制度所確定的一種稱呼,原則上人員應當在戶籍所在地進行生活,如果離開應當進行戶口遷移,其目的是方便統計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為訴訟管轄的依據。

2018年天津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說明

隨著人口流動性的增強,人戶分離的現象比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長期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則作為本人的住所地。

在法律上講,戶口登記地就是常住戶口所在地(也就是戶籍地),如果是人戶分離,則一旦涉及人員身份證明、戶籍遷移等與戶口相關的問題,是以本人的戶籍所在地為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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