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子是不是冤案?

小於叔


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南京稱帝建立大明朝。在建國初期,面對滿目瘡痍的國家和依然強大的蒙元殘餘勢力,整個明朝還能上下一心共同對外,但是隨著西南、西北、東北等地的陸續收復,外患一清就生內亂,為了利益、權力,身為皇帝的朱元璋和朝臣們矛盾日趨尖銳,明初四大案就是這些矛盾的集中體現,而1380年的“胡惟庸案”是很有代表性的一次政治事件,對於整個明朝後來的發展有巨大影響。“胡惟庸案”中宰相胡惟庸“謀反”的罪名應該是朱元璋找的藉口,但是胡惟庸及其黨羽的死一點都不冤枉,不論是為了國家還是為了自己,朱元璋都必殺胡惟庸。

1、以胡惟庸為首的淮西朋黨集團的胡作非為已經影響了初生的明朝的穩定。朱元璋本身是安徽鳳陽人,因此他起家的時候大量任用了自己的童年好友和安徽老鄉,這些人中的一部分就在朱元璋勢力內部形成了一個龐大的淮西朋黨集團。明朝建立後,淮西朋黨集團的人都成為了位高權重的開國功臣,特別是李善長和胡惟庸兩任宰相的出現使得淮西朋黨集團權勢熏天。

這幫開國功臣倚仗權勢胡作非為、橫行鄉里,為了維持驕奢的生活,他們侵吞民田、逼迫平民成為奴隸;向蒙元走私違禁品獲取暴利,反正是違法亂紀無人敢管,民怨極大。朱元璋是經歷過元朝亂象的,他自己家就深受元朝權貴的壓迫之苦,深知官逼民反,為了朱家江山的穩固,胡惟庸這幫人就留不得。

2、胡惟庸本身也是一個擅長作死的人,犯了人臣大忌。首先胡惟庸身為左丞相,百官之首應該協調各方勢力治理國家,他一上任就開啟黨爭模式,大肆排斥異己,任用淮西朋黨,就連同為開國功臣的劉伯溫等人都被胡惟庸逼出了朝堂;其次文武聯手從來都是皇帝最忌諱的事,胡惟庸卻利用左丞相職務之便,閱覽天下兵馬簿籍拉攏很多統兵將領成為自己的黨羽,後來“藍玉案”中很多被殺的武將和胡惟庸的關係也都很好;最後胡惟庸是一個權力慾極強的人,對於官員任免、生殺黜陟等重大案件、明朝的內政外交大事,胡惟庸常常獨斷專行,不請示皇帝就擅自處理,這樣的人朱元璋肯定容不下他。

3、明太祖朱元璋為自己的繼任者鋪路。大多數朝代都是開國之君威望最重,能壓得住開國功臣,繼任的皇帝就差很多了,往往會爆發很多威脅皇權的政治危機。朱元璋登基稱帝的時候就已經41歲,到“胡惟庸案”爆發的時候更是53歲高齡,咱們這些後來的人知道朱元璋能活到71歲,但是在當時人的角度看來五十多歲是一個隨時會去世的年齡段,朱元璋自覺沒有時間慢慢削弱開國功臣們的影響了,只能使用最極端的手段殺光這幫會威脅朱家江山的人。

另外淮西朋黨集團對於皇權的各種無視也是加速朱元璋動手的原因。比如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等人對於朱元璋的皇命都敢推諉;丞相胡惟庸更是膽大到將外國進貢的消息隱瞞,面對朱元璋的問責也是百般抵賴。朱元璋這樣的強勢君主都要壓不住開國功臣了,以太子朱標那種仁慈寬厚的性格一旦繼位不得被這幫人欺負死。

公元1380年(洪武十三年),做好準備的朱元璋終於動手,首先是御史中丞塗節羅織罪狀告發胡惟庸謀反,然後明朝第一任錦衣衛指揮使毛驤出手大肆抓捕、殺戮,在錦衣衛詔獄的嚴刑拷打下,越來越多的朝臣被牽連其中,這場政治風波一直延續到1390年,以位居“開國勳臣第一”的韓國公李善長之死而告終,三萬多人被殺,朝中文臣幾乎為之一空。

“胡惟庸案”對明朝的發展有深遠影響:首先“胡惟庸案”中錦衣衛的大展身手讓所有人都認識到錦衣衛的可怕,

拉開了明朝廠衛橫行的時代,從此明朝大臣都生活在錦衣衛的陰影之下;其次朱元璋趁機廢除了“丞相”職位,將國家大權集於皇帝一身,對於勤政的朱元璋、朱棣等皇帝自然是好事,但是之後的明朝皇帝為了減輕負擔弄出了司禮監太監代行皇權處理朝政,可以說朱元璋的行為埋下了明朝宦官弄權的伏筆。


當狗容易做人難


胡惟庸案起於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因御史中丞塗節告發左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陳寧等人謀反而起,後三人均被殺。洪武二十三年(1390)五月,太師、韓國公李善長遭御史彈奏,被逼自殺……該案前後歷時十數年,被殺功臣及其家屬達四萬餘人,連一向與胡惟庸關係疏遠的開國將領、靖寧侯葉昇和開國文臣之首、明初詩文三大家之一的宋濂等人也未能倖免。

胡惟庸為相七年,大權獨攬,時常不奏請朱元璋批准就擅自行事,“四方躁進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職者,爭走其門”。以“擅權植黨”罪處死胡惟庸,可以說胡是咎由自取,一點不冤,但就整個胡惟庸案來說,則是個天大的冤案。

拿李善長來說,他和胡惟庸關係密切不假,但其向來小心謹慎,在自己權勢最大的時候都沒有敢謀反,怎麼可能會在年近七十的時候和胡惟庸串通謀反?在李善長被殺一年後,御史解縉曾冒死為其申冤,言李善長已是開國第一勳臣,即使幫胡惟庸成事也不過還是第一勳臣,況且當時他已經年邁,何苦如此顛倒?朱元璋看後沒辯駁。可見朱元璋也清楚,殺李善長的理由是很扯的。

朱元璋殺李善長等人的真正原因應該是出於如下考慮:

一、奪回行政權,為子孫後代掃清管理障礙。在剛剛建國的時候,千頭萬緒,自私慘苛的朱元璋不能不用李善長等行政官僚來保障國家權力的運作,李善長、胡惟庸等人在權力運作的過程中自然會形成利益共同體,君權、相權處於一種微妙的動態平衡之中。等一切進入了軌道,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就不能容忍這些行政官僚的“胡作非為”,更擔心他們將來給子孫後代“上眼藥”, 誅殺胡惟庸、李善長等人只是早晚問題。

二、措財籌款之需。明初連年用兵,財政枯竭,怎麼辦?宰“肥豬”唄。在胡惟庸案中,朱元璋不僅將不順眼的文官、桀驁的宿將誅殺,還將一切夠得上籍沒財產資格的一塊割了韮菜,這是多好的致富捷徑啊!

三、恐嚇知識分子。朱元璋出身貧賤,既需要用知識分子又恐遭知識分子譏諷,所以他不能容忍知識分子稍有風骨,一代帝師宋濂為人低調,對朱元璋根本構不成任何威脅,也被以其孫宋慎與胡惟庸案有涉為由,遭流放而死。朱元璋所要的,是唯諾聽命的知識分子,沒有個人思想的馴僕,金絲籠裡的畫眉……

最後我想說的是,冤不冤其實也要看哪個話語系統。按當時大明王朝的話語系統,如果你真反了,那就不冤;沒反,才可以叫冤。但是若超越傳統的王朝話話系統,這些文臣武將,站在某一個角度,也沒啥冤不冤的。因為你們是社會領頭羊,卻沒有改變中國兩千年的政治邏輯:文臣武將做帝王打江山的幫兇,帝王做文臣武將共享江山時的殺手。雙方相生相殺,相輔相伐。一枚硬幣的兩面而已。任何文臣武將,在輔佐帝王起步之時,就應該想到兔死狗烹、鳥盡弓藏的大結局。武將就不說了,頭大脖子粗的,那文臣呢?作為最優秀的知識分子群體,為嘛兩千年的歷史循環裡,就不給自己設計一個安全的體制或者堡壘呢?知識分子的存在,不是論證帝王權力的合理性,不是替帝王磨斧頭,而是,如何把這個權力,放置到一個籠子裡,替帝王鈍斧頭,做到權力的均衡與人道配置。可惜,中國古代的知識分子始終沒有完成這個任務。這個,冷兵器時代就應該完成的。一旦走出冷兵器時代,知識分子手無縛雞之力的那小樣兒,更完不成了。所以,冤不冤的,我是不太在意的。個體的僥倖與否,與整個制度的悲劇,不成比例。


端木賜香


作為明初四大案之一,胡惟庸案的影響深遠,此案究竟是不是冤案也是眾說紛紜。胡惟庸案又稱“胡黨案”,它發生於洪武十三年(1380年)正月,御史中丞塗節告發時任左丞相的胡惟庸連同御史大夫陳寧謀反,最終處理結果是三人皆被殺。那麼,胡惟庸是何人,他為什麼會落得被殺頭的下場呢?

胡惟庸案

胡惟庸曾隨同朱元璋起兵,深受朱元璋的信任,洪武六年(1373)胡惟庸經同鄉兼姻親的李善長推薦擔任了右丞相一職,洪武十年(1377年)升任左丞相,一直到洪武十二年(1379年)上半年,朱元璋仍對胡惟庸十分信任。但是,胡惟庸在位期間不遺餘力地打擊異己勢力,頗為同僚所憎恨,劉基就曾評價其人“奸態不可用”。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被殺的罪名是“枉法誣賢,操不軌之心,肆奸欺之蔽。”胡惟庸在朝中遍植朋黨是事實,但是要上升到謀反的罪名,光憑他結黨營私的行為難有說服力,而且胡惟庸死後十年,關於他的罪狀越來越具體,情形越來越嚴重,這就不禁讓人懷疑整個胡惟庸案的真實性,胡惟庸究竟有沒有冤?

劉基

應當說明的是,明初的四大獄案在當時的定性都與真實情況有出入,因此許多人認為明初四大案就是四大冤案,那麼在胡惟庸案中,胡惟庸冤不冤?可以說,胡惟庸不冤。前面提到了胡惟庸曾在朝中培植自己的黨羽,利用職權之便徇私枉法,打壓其他異己勢力,其中最典型的便是迫害劉基。此外, 胡惟庸曾一度權傾朝野,倚仗朱元璋的支持在朝廷為所欲為,樹敵眾多。胡惟庸的這些行為讓朱元璋十分不滿,對朱元璋而言,他不能容忍朝中有人敢挑戰他的權威,並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為所欲為。而且朱元璋素來猜疑心理很重,早在胡惟庸還受寵時,他就派人對其進行監視。此外,朱元璋曾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強皇權,胡惟庸一案後,他廢除了中書省和丞相制,以防朝中再出現威脅皇權的情形。因此可以說,胡惟庸謀反的罪狀難以成立,他真正觸怒朱元璋的是四處樹權結黨、打擊異己的行為,最終讓朱元璋下令罷相併對其徹底清算。

胡惟庸畫像

在明初政局中,胡惟庸案的影響十分深遠,首先便是朱元璋自此廢除了丞相制度,加強了君主專制統治,一切大權都由皇帝掌握。其次,為了加強中央政府在全國範圍內的控制,朱元璋下令廢除行中書省,設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等以互相制約,深化了對地方機構的改革。

回答者: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林小靜

參考文獻:

王建華:《胡惟庸黨案與明初的皇權相權之爭》,《河北學刊》1996年第2期。

肖立軍:《朱元璋殺胡惟庸廢丞相考辨》,《天津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6期。

楊欣:《胡惟庸案與明初中央集權》,《北京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1年第2期。

朱忠文:《胡惟庸案與李善長死因新探》,《貴州文史叢刊》201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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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胡惟庸案冤不冤枉,都是朱元璋達到權力高峰的絆腳石。

明朝建立後,不管朱元璋如何剷除開國功臣,但相權和君權之間的矛盾,始終是朱元璋的心病,需要找個合適的理由將此剷除。

從胡惟庸謀反的跡象中看,疑點重重,可以說是一場毫無縝密規劃的謀反,即便胡惟庸死後,他的謀反跡象也沒有完全暴露。

反觀之,胡惟庸謀反也許是莫須有的罪名,正所謂“慾加之罪何患無詞”,朱元璋時期的丞相無一人善終,胡惟庸案後,朱元璋藉此在明朝上下掀起一場大肅反運動,涉案人之多,位置之高,比如藍田案,後正式罷丞相,廢中書省,六部直接對皇帝負責。

胡惟庸案可以說是由皇帝發動的一次宮廷政變,皇權的專制達到頂峰,從此不再有相權對君權的威脅。但也有諸多不利,靖難之役就是明顯的例子,朱元璋的大肅反,使得太子黨被肅清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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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談到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時,都會對他大開殺戒、濫殺功臣表示十分不滿,並舉出胡惟庸案來證明。事實上明初肯定還有其它大案,而胡案之所以出名,還在於牽涉時間過長(十年之久)、涉及人數過廣(誅殺三萬人),單從這一點看的話,這裡面肯定會有冤死之人,但是作為朱皇帝當時考慮的是天下長治久安,這些不應該成為指責他的理由,我們更應該回過頭來看一看,當時的胡惟庸是否該殺呢?

我們可以從他的發家史就能作出明斷。我們從朱皇帝當年興兵起義的過程就能夠看出,他當時能夠奪取天下,依賴的就是手下的兩個大幫派,其一就是淮西幫,其二就是浙東派,前者以李善長為代表,後者以劉伯溫為主導。因此早年的李善長是在朱皇帝身邊立下了汗馬功勞的,而胡惟庸則明顯不是他的核心幕僚。但他在偶然知道同鄉的李善長,竟然是老朱面前的紅人時,就先後用攀親帶故、鉅額賄賂等方式接近了李善長,並把自己的侄女嫁給了對方的侄子,進一步穩固了兩人的關係,也使得他開始有了仕途的長足發展。

不得不說他確實是很有才能的,當時的朱元璋也是看中了他的才能,所以才在李善長的舉薦之下,對他放手使用,並信任有加,還在自己做皇帝的第三個年頭,讓他當上了中書省的參知政事。然而胡惟庸對此並不滿足,他想的是更高的權力與地位。偏偏這個時候的丞相李善長要告老還鄉,這讓他心急如焚,他不能看著這棵大樹倒下。於是他就挑唆李善長,想方設法讓皇帝意中的丞相人選泡湯,而讓汪廣洋上位,自己在旁輔佐。此後又設計將汪廣洋搬開,自己擔任了丞相。

已經被權欲蒙弊了心智的他,開始不擇手段地拉幫結派,並用之來鞏固自己的權勢與地位。一開始的時候,他是以李善長經營的淮西幫為地盤,鞏固自己的勢力範圍。有一次朱元璋將一些違法亂紀的淮西籍大臣給棄用了,他卻採用其它辦法將他們再次升遷,使得他們對自己感恩戴德,死心塌地歸附自己。此後他又開始向手伸向非淮西籍的官員,只要他們聽話效忠,他就提拔重用。而對於朱元璋看中的人才,只要他們不肯向自己的權勢低頭,那對不起只能是貶謫了事。在他這種專橫跋扈、為所欲為的狀態下,淮西幫比李善長時代更為壯大,成為了左右朝政的重要力量。

立國之初的朱元璋也對賴以起家的淮西幫是十分看重,但隨著治國瑆政的深入推進,他深感百廢待興、人才匱乏,於是將選賢任能的視野放到了全國的角度,這個時候他開始明顯重用大明天下的能人賢臣。但這個時候的胡惟庸幾近走火入魔,身為丞相的他,對於己不利的奏摺就壓著不報,對於效忠自己的官員是大肆提拔。這個時候的他,已經不光突破了大明律法的底線,而且嚴重影響了朝堂的穩定。

隨著治國思路的進一步發展,朱元璋深感相權對君權的嚴重衝擊,於是開始進一步強化專制集權,把權利收到自己手裡,但這時候就與胡惟庸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與衝突。因為這個時候他先是命令地方政事不經中書省直接上報朝廷,其後又決定撤除中書省,這讓胡惟庸多年的苦心經營毀於一旦,於是他開始作最後的掙扎與反撲,除了與一干手下親信大臣密謀作亂以外,還插手到軍隊事務中,為自己的謀反作亂作準備。然而他這一系列動作卻因一件小事處理不慎受到朱元璋的追查,最終發現了這個驚天陰謀,這時候殺胡惟庸就成為了必然的選擇。


大俠暴走歷史


胡惟庸案是不是冤案?說冤也冤,說不冤也不冤。最主要的原因是,當時的胡惟庸,雖已位極人臣,但不知進退,不懂取捨,最終招來殺身之禍。

明初,皇權與相權之間的矛盾衝突,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步。明太祖朱元璋認為,元朝敗亡的主要原因是由於“上失其操柄”,因此朱元璋一開始就對丞相特別防範、猜疑、限制,以防止其擅權,危及明王朝基業的鞏固。朱元璋在改革中央官制以前,先後任用了四位丞相:李善長、徐達、汪廣洋、胡惟庸。朱元璋首先以李善長“其年既高,驅馳侍立,朕心不忍”為藉口,免除了他的中書左丞相職務。右丞相徐達,雖身居相位,由於他經常領兵在外,絕無攬權嫌疑,即令如此,他也僅僅任職四年,便被免去中書右丞相的職務。汪廣洋曾兩拜右丞相,總共任期四年多,此人無甚權欲,“頗耽酒,與惟庸同相,浮沉守位而已”。但仍不能使朱元璋放心,藉故貶海南,又追敕“斬其首”,下場相當悲慘。

最後是胡惟庸。胡惟庸執政六年多,在四人中是為相時間最長的。他“獨相數歲,生殺黜陟,或不奏徑行……內外諸司上封事,必先取閱,害己者,輒匿不以聞”,從而嚴重激化了皇權與相權之間的矛盾。洪武十三年(1380 )朱元璋以胡惟庸謀反罪將其處死,並大興胡黨之獄,株連三萬多人。李善長也在其中,全家70餘人被誅殺。

胡惟庸的被殺,儘管有其具體的原因,但究其實質,是皇權與相權之間矛盾尖銳衝突的結果。他既然看到了朱元璋短平快的處理前三任宰相,就應該明白鳥盡弓藏的道理,如果不主動退位,只能是死路一條,尤其是碰上朱元璋從社會最低層起家的人手裡,自然不可能如宋朝的杯酒釋兵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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