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土地登记通告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土地登记通告2018第6号

经初步审定,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以下不动产继承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分局将予以登记。

申请材料送达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507室 联系电话:0411-85280812

坐落于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产业区的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永军汽车修配厂,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辽(2017)大连长兴岛不动产权第069000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513平方米,其法人为李永军,男,身份证号:2102191972****6812,于2018年 1月7日死亡,上述宗地及地上建筑物现由其妻子单运雪继承。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长兴岛国土资源分局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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