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發票開具錯誤的處理

一、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錯誤

(一)納稅人(包括一般納稅人和自開專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當月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並重新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那麼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條件有什麼呢?根據相關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應同時符合以下情形: 1、收回發票聯、抵扣聯; 2、專用發票的開具時間與作廢時間未跨月; 3、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4、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二)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三)若不符合上述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條件的,可以根據相關規定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錯誤

(一)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二)如果跨月了不能作廢,可以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的前提下,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再開具正確藍字增值稅普通發票。

三、增值稅發票稅率(徵收率)開具錯誤 增值稅發票稅率開具錯誤,又跨月了,不能正常申報,怎麼辦?

納稅人處理方式: 1.納稅人應持《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相關資料至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按適用稅率或徵收率申報繳納增值稅; 2.次月開具紅字發票,再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3.如形成多繳稅款,納稅人可以申請退稅,也可留抵後期應納稅額。 4.稅控設備因申報比對不符被鎖定,納稅人應憑稅務機關出具的異常轉辦單,到辦稅服務廳綜合服務窗口解鎖稅控設備並清卡。

四、代開增值稅發票開具錯誤 納稅人使用電子稅務局自助開票機(或辦稅服務廳前臺)代開增值稅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錯誤的處理: (一)開具時發現錯誤的,可即時作廢重新開具; (二)如果跨月了不能作廢,納稅人應將增值稅發票全部聯次退回辦稅服務廳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再開具正確藍字增值稅發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