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斯萊斯:人還在,路沒了,怪我咯!

冰城暗,秋風冷,遠處一抹紅色,格外扎眼。

屏息凝神,沒有人敢把視線移開,卻也沒有人敢亂動。過路人也都駐足圍觀,絲毫不記得這裡的危險了,空氣彷彿凝固了一般。

他冷冷地看著一切,他知道,這一次,他絕不能再讓步了!

轉眼之間,一陣風起,那抹紅也不見了,他睜大了眼睛,卻沒看到紅色是怎麼消失的。

他已不能再等,沒有人會再等下去,沒有人會壓抑自己,都要搶先行動!

而他竟像是早已知道了這一切,早已在準備紅色消失。沒有人看清他是如何發力的,只覺得眼前一閃,等人們看清楚的時候——

他已連同幻影掉入坑裡,局勢已定!

他沒有想到,也不可能想到,那一刻,老司機的尊嚴,勞斯萊斯的驕傲,不復存在。

一天之內,不,一炷香的時間!

這場鬧劇將會天下皆知:

“500萬勞斯萊斯等紅燈,剛起步就掉坑。”

“百萬座駕等紅燈,出師未捷先入坑!”

“車在路沒,誰是誰非?”

“路過兩百個路口,才遇到這種豪車”……

————————

勞斯萊斯:人還在,路沒了,怪我咯!

【500萬勞斯萊斯等紅燈,剛起步就掉坑。】

除了保險,還可訴交通局(道路維護部門),事實清楚,關係簡單,摘一段判決就全清楚了:

勞斯萊斯:人還在,路沒了,怪我咯!

認定事實:2016年9月12日晚上,鄭州市新鄭路與隴海北三街交叉口處出現橫跨路面和人行道的路面塌陷,致使張某夜間停放在路邊的一輛車牌號為豫A×××××麵包車陷入受損。後多部門趕到現場進行救援後將張某車輛吊出。經河南某銷售有限公司出具的維修報價單顯示,張某車輛維修需要17114.77元。張某就其損失與本案市政管理局、自來水公司、防空辦、隴海街道辦事處協商未果而成訟。

法院認為:二審中,張某提交修車發票16968元,張某主張車輛損失8000元,符合法律規定。涉案路面塌陷造成張某的車輛損失,路面塌陷之間與張某的車輛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張某的車輛損失自來水公司、防空辦有過錯,應當承擔責任,雙方責任大小無法確定,應共同承擔連帶責任。隴海街道辦事處和市政管理局無過錯,不應承擔責任。張某上訴要求賠償其停車、打車等其他交通費用2000元,但未向法庭提交相應證據。該部分本院不予支持。綜上所述,張某的上訴請求部分成立,本院支持張某主張車輛損失8000元,其他上訴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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