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11日,市區有不少大中型客貨車駕駛員的駕駛證狀態為逾期未審驗、逾期未換證、超分等狀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39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條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駕駛證逾期未審驗,後果很嚴重
對逾期未審驗的駕駛證,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給保險公司理賠帶來一些麻煩;交警對仍上道路駕駛車輛的,將予以處罰;超過有效期一年的不滿三年的,駕駛證將被註銷,通過科目一考試可恢復;超過有效期三年的,將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
駕駛證超分名單
駕駛證逾期未審驗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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