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强要求割地100年,满清政府只肯99年,这相差一年有什么含义?

小小嬴政


清政府由于落后于西方各国,在当时被列强欺负的很惨, 不仅仅是赔款,而且还要割地,签订了许多丧权辱国的条约,在这些条约中,所有事情都是可以商量的,清政府也不是列强说什么就同意什么,唯独有一项,清政府的态度非常强硬,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割地一百年,只同意九十九年,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在大众看来,一百年和九十九年也就是相差一年,完全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强硬,地反正都割出去了,还在乎多那一年吗?自从《南京条约》开始,仔细翻阅一下历史,大家都会发现在这些不平等条约中,所有关于割地或者是租地的一项,期限全部都是九十九年。

在清朝那段历史上国际中有一个惯例,一片土地,如果租给别的国家土地时间长达百年,只要超过一百年,这片土地就属于另一个国家,清政府也清楚的知道这个规定,清朝统治者就是再怎么昏庸,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也不会糊涂,他们知道自己这会签订这些条约是迫于无奈,可是如果真的签了一百年,这些土地将会永远属于别人,那可就是历史的罪人。

签订九十九年就是希望到时候自己的子孙后代能够将这些土地收回来,也算是给后代留下了一线机会,至于后人们能否成功将土地给收回来,就看子孙的能力了,至少当时的清朝肯定是没有那个能力的。

清政府给我们上了一课,让我们大家知道落后就要挨打,领土的完整是每个国家的底线,清政府当时被迫开始割地,可见清朝和西方各国的实力差距。以史为鉴,我们从清朝发生的这些事情当中,得到了不少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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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由于清政府的积弱成疾,签订了大量不平等条约。


但这些大大小小的不平等条约有一个特点,就是列强要求割地100年,满清政府最高年限只肯是99年。这一年之差的含义何在,请各位慢慢听我道来。



在清朝统治时期,国际中有一个惯例,一片土地,别的国家租借并在此生活时间只要超过一百年,这片土地就事实上属于这个国家了。


侵略者本以为清政府闭关锁国多年,不懂这个惯例,所以一上来就弄个100年条约,想通过这个条约糊弄个永远的事实占领。


侵略者的船坚炮利惊醒了中国不少睁眼看世界的人,他们了解这些基本惯例。


清政府很快明白了侵略者的阴谋,他们虽然昏庸无能,但他们可不敢做历史的罪人,如果签订100年,那可就永远失去了这些土地。


99年,虽然只有一年之差,但中国就有权利将这些租借的土地一一收复回来,而且还不会在国际环境中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也算是为后代子孙减少了一点麻烦。


清政府的这个一年的坚持可以说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



侵略者为什么会答应呢?


一是侵略者本来就是贼,贼嘛总是有些心虚;


二是他们狂妄自大,还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中国人民通过近百年的战斗站起来了,又通过半个世纪的奋斗中国人民强起来了,这些被迫租借的土地如今已经全部回来了。


对于这些不平等的条约,伟大的领袖毛主席说:“所有的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律不认可。”这句话告诉世界:中国百年的屈辱一去不复返了,中华民族千万儿女可以扬眉吐气了。


从这件事情我们也可以看出,虽然对于条约的一年之差的价值意义非常重要,但也不是绝对的,实力才是最终的道理。


这些被侵略者瓜分的中国领土,是通过我们中国人几代人的努力奋斗才回到祖国怀抱的。


说到这里,我想到了《七子之歌》的歌词:“你可知MACAU不是我真名,我离开你太久了,母亲!但是他们掳去的是我的肉体,你依然保管我内心的灵魂,三百年来梦寐不忘的生母啊,请叫儿的乳名:叫我一声——澳门。”


听过这首歌后,我相信,每一个中国人心中都有一个祈愿:祝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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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土变更领域里的“割让”与商业领域里的“租借”性质和意义,存在着很大区别。

中国在近代之后,遇到了“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清王朝在仓促间被卷入了国际社会,传统的朝贡秩序被破坏,在与“泰西”诸国的交往中,国际法也逐渐被清王朝所熟知。在传统的国际法里,领土变更有5个方式: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在清王朝的封建末世,帝国主义列强即是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迫中国割让了无数的领土。

二战之后,现代国际法认可的领土变更方式有3种:民族自决、公民投票、收复失地。国际法上领土变更的主体是国家,国家行为必然是基于国家利益权衡的结果,也存在出于维护国家利益而违反平等、和平原则等在变更领土的情形,并且还有可能被国际社会认可,比如1961年印度以武力收复葡属果阿地区以及强占法国在印度的5个殖民城市。

于此可见,即使是以个人主义哲学为基础价值观的美国建立的二战后的国际秩序来说,在领土变更的问题上也存在着双重标准。只要是对美英霸权有利,对于国际法的约定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国际法类似于某种《公约》的地位,其效力的大小和权威程度完全取决于“世界警察”的利益考量。所以,我们看到西方联军以“人权高于主权”的名义强行肢解南斯拉夫,对俄罗斯在克里米亚的举动大加挞伐。

(清王朝割让的土地)

列强强迫清政府割让土地,属于永久割让,不存在100年或者99年的说法。清政府割让土地在1900年前后开始缓和,这与国际形势的变化息息相关。

其一,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平衡关系。

清政府在1864年至1894年的“同光中兴”期间,以总理衙门的设置为标志,对于国土、国际法、外交制衡等领域开始有了深度的了解和认识。在危难深重的1870-1890年,清政府甚至有过“海防”、“塞防”的争论,对领土的重要性在辩论中终于形成了全国的共识。而在1900年后,清政府在实力不济时,努力通过外交平衡,使得帝国主义列强都无法在独霸远东利益,割让土地之举必然会引起其他列强势力受损,最终以美国的“利益均沾”为原则,帝国主义列强达成在华利益的妥协。

其二,中国民族主义兴起,侵略者征服难度加大。

由于边塞极远之地在近代以来都已经损失殆尽,此时若再割让土地,就已到了核心区,清政府的腐朽无能使得中国的民族主义意识开始觉醒,中华民族被作为政治口号提出来,成为争取民族解放和独立的战斗号角。拥有大量的土地、民众、财货的核心区,加上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的觉醒,使得帝国主义列强征服的难度大为增强,转而倾向于“以华制华”,扶持清政府作为在华利益的代言人。

其三,第二次工业革命促进了商业利益的大发展。

1870年开始的第二次工业革命,又称“电气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实现了社会化大生产,劳动效率得到极大提升,帝国主义列强商品倾销的需求,使得商业利益的获益要远大于直接统治土地。在这段期间,各主要帝国主义列强纷纷以维护其在华商业利益为由,纷纷强迫清政府签订“租界”,保护在清国的本国商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俄国和日本由于其资本主义改革是自上而下,因此有浓厚的封建残余,贪婪于夺取土地,因此对中国东北地区的争夺日渐白热化。

因此,在清王朝最后的十多年中,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主要集中于经济领域,中国各地海关都被操控于外国之手,中国成为不设防的列强们的原材料基地和商品倾销地。各帝国主义列强为维护在华利益,纷纷强迫清政府签订更多的“租界协议”。

1898年,德国强迫清政府签订了租借胶州湾的条约,要求租借100年。清政府的总理衙门去协商,恳请将条约内容让一点。德国政府只肯减1年,将租赁期从100年变为99年,其余的核心条款一点都不能少,并扬言如获不允,立即占领东三省。清政府无奈允诺,与1898年3月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此例一开,其他国家纷纷跟进,都逼迫清政府签订“租界条约”,以后竟成惯例。尤其是美国的“利益均沾”原则一出,各国纷纷援引其他国家条款,强迫清政府签订租借99年的条约。

(租界成了很多矛盾的焦点)

除了99年的期限,还有很多其他期限,如1898年3月27日,俄罗斯与中国清政府签订《旅大租地条约》,正式向清政府租借辽东,租期25年。后来日本通过日俄战争胜利,获取了这一特权。1915年日本与中国北洋政府签订"中日民四条约"中,此租借地租期延长至99年,即截止于1997年。当日本于1945年8月无条件投降后,这一条约自动作废。

清末中国沿海和沿江的16个商埠的外国租界总共43处,分别英、美、法、日、德、意、沙俄、比利时和奥匈等西方列强,其中有5处为公共租界,38处为专管租界,其中英国有11处。天津是外国租界最多的城市,总共8个国家有租界,上海的租界影响力最大。《上海滩》中许文强最后即是被租界的外国势力暗杀。

租界是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和灭亡中国的工具和手段。帝国主义确实有这等嫌疑,但帝国主义之间在华的利益博弈使得他们不得不将租界回归到本质,那就是保护经商安全。

中国索回租界的方式主要有4种:

1、向战败国索回。

2、当事国主动放弃。

3、谈判收回。

4、到期自动废除。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国际政治态势变化很多,中国两次站队正确,在1947年收回意大利在天津和上海以及厦门公共租界以后,中国的所有租界全部收回。

(北伐军胜利进军取缔了很多租界)

虽然帝国主义的租界在中国确实干过很多见不得光的事,比如旧上海的租界里的“流氓帮派”,但在将近100年的动乱年代也保护了很多的中国人,很多持不同政见者靠着租界的“治外法权”逃出生天。据《天津通志.租界志》到1938年,天津英租界已有人口76815人,其中中国人72087人,占总人口的94%,其他租界的情形也差不多。租界与西方国家的密切联系,也让很多西方国家的思想和设备传入中国,成为中国向西方学习的窗口,在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中国近代以来的发展进步。

此外,清王朝在“同治中兴”时,国力得到增强。在1871年,大清国和日本签署了《清日修好条规》,两国指定各口岸,彼此均可设置理事官,约束己国商民,凡交涉财产词讼案件皆归审理、各按己国律例核办。大清国在日本享有治外法权,日本也在大清国享有治外法权。1882年,大清国又在朝鲜取得了治外法权,1884年大清国更是在朝鲜取得了“仁川清租界”。当清王朝在甲午战争失败后,这些治外法权都被取消了。

(清帝国曾经在仁川有租界)

相比于领土割让,“租借”在法律意义上主权并没有变更。只要国家实力强大了,到期后就可以收回。如果国家势力依然弱小,即使到期后,列强也会要求“续约”。所以,任何不平等条约都只是国家实力的反映,即使是在条约中被割让的领土,也同样如此。因此,租借100年与租借99年相差的这一年,没有什么实质意义。


而知而行


然而这个说法是假的!不是清政府能争取,也不是列强侵略者良心发现,而是被其他第三方列强所制约!当然这第三方列强也不是因为善良友好,仅仅只是不想让这列强因为吞了这块肉以后变得更强。

在国际上,租借期限最长就是99年,超过一百年以上的就是永久割让,变成实际领土。比如直布罗陀港,这个曾经被英国占领的西班牙领土现在就是归英国所有,虽然西班牙不承认。这就使得租借方变成主权方。

以第一次鸦片战争为例,当时的英国击败了清政府,取得了香港岛的租借权。但是假如他要想将该岛据为己有则必须取得法国的同意与承认,因为法国当时是仅次于英国的强国,英国又略强于法国,一旦英国取得大清国的领土那么英国将变得更强,这对法国威胁太大,所以法国必然会干涉。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英国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选择用租借代替割占。所以,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国选择拉法国入伙,这并不是因为清政府强大到需要两国联合出兵打击,仅仅只是为了分赃分得更均匀而已!


优己


1842-1943年这一百年间的中国可以称为“条约世纪”,因为这一百年间的不平等条约承载着所有中国人的家国屈辱。时至今日,虽然绝大部分不平等条约的条款被废除,主权被收回,但是还是有少量的条约因复杂原因依然存在,比如《中俄条约》留下的领土问题,至今未被收回或已经放弃。

图为清末山东菏泽巡警局照片,此为最早的警察。

翻开这些不平等条约,一个有趣的事情是,如果是租界则租期大多为99年,而不是100年的整数。最早的是1898年3月清政府与德国签订的《胶澳租界条约》,德国租借青岛99年,紧接着4月清政府与法国签订了《广州湾租界条约》,法国租借湛江99年,6月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英国租新界,租期为99年。

俗话说,弱国无外交。李鸿章1896年巡访欧洲,虽然受到各国隆重接待,但此行目的是想让欧州各国提高点关税为大清增加点收入,因为马关条约后清政府已非常危急,最后被无情的拒绝。

原因很简单:19世纪的英国是世界上第一大强国,而英国的律法是当时很多国家的参照物,英国的土地房屋分为永久权和租赁权,租赁权的最高年限是99年,如果超过99年,租赁权将转为永久权,所以德国租借青岛时最先要求100年,清政府的代表还没有愚钝糊涂,低于100年未来还有收回的可能,达到100年很可能直接转为永久权,列强以此为借口直接吞并。

1943年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魏道明与英、美代表签订新约,废除以往不平等条约。

所以列强们签订的都是租借条约,不是割让,期限也是最大的99年,也并不是都是99年,比如1898年3月清政府和俄国签订的《旅大租地条约》,俄国租旅顺和大连是25年。


图文绘历史


这牵涉到在国际外交之中一个重要但是尚未形成条文的惯例:国家土地连续100年租借给别人就会成为别人的土地。

在西方,租借别人的土地一般最长时限不会超过99年,因为在99年的范围以内,都是租赁的范畴;但是一旦达到100年,那么这份租赁合约就不再受保护,租地的人就可以占据这块土地为己有。

而在清政府和别国签订合约的时候,土地问题也分两种,一种是割让,比如俄国侵吞的土地和日本吞并台湾岛,这主要是和俄国、日本这些对中国领土有企图的国家;而像英国、德国这些万里之遥,对中国开战基本目的是想做生意的国家来说,侵吞领土就不那么重要,占据一小片地区,成为贸易中转站变得更加主流,

因此对于这些地区基本都是租借

对于列强而言,100年和99年没有区别,反正你大清政府也收不回来。但是对于中国这条深渊中的巨龙来说,这一点却蕴含着无限的可能,比如香港和澳门。



青言论史


清朝政府在所有和列强签订的割地条款中,只要是“租借地”,签订的租借期限确实都是99年,不是100年。

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1860年,中英《北京条约》,割占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此时,清政府是“割让”不是“租借”。所以,还没有确定以99年为期限。

1898年,3月6日,清政府和德国签订的《胶澳租界条约》:胶州湾租与德国,租期99年。当时,德国要求的期限是100年。经过清政府多次谈判,才改为99年。在这之后,所有租借地的租借期都是99年!

1898年6月9日,中英两国在北京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新界”给英国,租期99年。(新界指的是: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以及附近235个大小岛屿)。

也就是从1898年以后,只要是清政府让给洋人的租借地,期限都是99年!

清政府之所以只肯签99年,是因为听说了《国际法》关于租借期限的故事。

清朝官员听说:在国际法上,虽然100年和99年只差一年,但是,这一年就能让“租借”就变成永久“割让”。于是,“不熟悉”国际事务的清朝官员坚决要求只签99年。清政府也怕100年后,不能收回租借地。

(文|勇战王聊历史)


勇战王聊历史


后期的清朝政府软弱无能,曾经从乾隆末年就呈现出江河日下的国势,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以来,将人们的思想禁锢起来,面对各国列强的打压,丝毫没有还手之力气。

1840年(道光二十年),英帝国舰队在广东海面开始集结,封锁珠江口,鸦片战争爆发。旻宁迫于英军的嚣张气焰,竟然将让英军无隙可乘的林则徐、邓廷桢交军机处严加议处。

正当清王朝日趋衰落的时候,各个国家纷纷原以谄媚姿态对东方大国变觊觎起来,法国、德国、美国、瑞典、意大利、挪威、比利时,还有葡萄牙、沙俄等列强都在等待机会。

1842年,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与英帝国璞鼎查在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签订了中国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在侵略者的武力要挟下,旻宁答应割地、赔款、五口通商。


中国古代一直信奉天圆地方,数字九象征着人类行善的好报应,象征着上帝对人类赎罪最好的待遇。九为阳数的极数,即单数最大的数,九重天;九即为龙,九九归一。

据南朝梁代《荆初岁时记》载,俗用冬至日数及九九八十一日,为岁寒。九九大庆会的清代,常以写九、勾勒出冬季的天气变化情况,天上有神明,九是个吉祥的数字。

道光的清政府,是个腐朽不堪、腐败无能的王朝,所谓的日不落英帝国,向旧中国的清朝强硬开口就是一百年的条约,而清政府死活要求将其减去一年的租期。

减多了,列强不会同意,还有可能让原本和谈的氛围崩塌;如果一味委曲求全,又只会让他们变本加厉。一番唇枪舌剑,为晚清多少挽回点辱耻的颜面。

璞鼎查觉得,不就这一年的时间嘛,于是退了一步,签订了九十九年的不平等条约,敲开了古老封闭满清王朝的大门。但是租金却在清朝灭亡之后一直没有付过,名为租期,实是割占。


幸好只是九十九年的租赁合同,要不然还真就能让租借变成永久割让,收不回来了?原来国际上有个不成文的惯例,土地租赁一旦超过一百年,租赁方就可以获得当地的主权。

一年之差,妙在千里!这短短的一年,源于我们古人关于数学九是最多的智慧,闭关锁国的清政府根本不知道有个什么国际惯例。中国历史学家、清史研究第一人萧一山说:嘉庆以后,武力不竞,纪纲败坏,教徒纷起,民不聊生;但仁宗之淳厚,宣宗之节俭,均有可称。

美国最负盛名的中国问题观察家、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之泰斗费正清则说:旻宁是一位谨慎小心的、甚至是胆小的统治者,他宁可与几个心腹顾问进行密议,而不愿意接受实际的批评或者警告。



时过境迁08


列强租借99年主要是由于国际法的规定,租借他国领土不得达到100年,因而才是99年。

近代史主要有三个99年的租借条约:

1.1898年,德国强迫当时的清政府签订了《胶澳租借条约》,强占了胶州湾,租期是99年;

2.1898年,英国同样逼迫清政府签订了《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占了深圳河以南、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及附近岛屿的领土,租期99年;

3.1899年,中法签订了《广州湾租借条约》,强租广州湾及附近水面,租期99年。

以第一个条约《胶州湾租借条约》为例,由于德国的船只需要补给,当时德国很早就打算占领一个中国本土的港口了。在反复勘察抉择以后,他们选择了胶州湾,并与1896年正式向清政府提出租借的请求。


那个时候德国给出的条件是这样的,愿意增加适当的关税,租借一个海岛或者口岸50年。李鸿章还专门跑到欧洲去商议这个事情,不过由于李鸿章害怕的别的国家也这样做,于是没有马上答应德国人的条件。

一年以后,当时的山东发生了教案,德国趁机派军舰占领了自己早就想要的胶州湾。同时,德国还借着这个事情要求清政府革职地方官,惩办凶手,赔偿教会损失等等苛刻条件。不过,当时清政府并未同意德国租占胶州湾。


后来,曹州一带发生了烧教堂、驱逐洋人的事情,因此德国便借着这个由头要求租占胶州湾。清政府当然是只能同意的,那个时候租期其实只有50年。

不过后来德国人出尔反尔,把租期提高到了99年。清政府也没办法争论,毕竟实力不够。

为什么德国人不把租期提高到100年呢?

原因很简单,当时租占他国的领土是不能够达到100年的,只能为99年。

后来德国人开了这个先河以后,英国、法国也都效仿德国,纷纷和清政府签订类似的条约。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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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列强租地要100年,而清政府只答应99年,这一年有什么含义吗?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了解“事实占领”这个词的含义。在当时国际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旦租期达到了一百年,就成为“事实占领”,就对该地享有主权。因此当时列强们普遍认为,清政府昏庸无能,长期闭关锁国,对这种国际上的不成文规定肯定不了解,因此想借租地100年变为“事实占领”,想通过合约上的玩手段来窃取中国的领土。不料被清政府一眼识破,原因也很简单,这种不成文规定清政府早就知道了。随着清朝与外国接触的增加,“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流行,大批留学生的外派,因此,对于国际上的许多事都有所了解。因此,对于洋人的这种小伎俩了然于胸,虽然镇政府昏庸无能,但对于这种大事大非的事也不会糊涂,他们知道自己这会签订这些条约是迫于无奈,可是如果真的签了一百年,这些土地将会永远属于别人,那可就是历史的罪人。因此坚决不同意100年而只能租99年,而列强们看到自己的小伎俩被揭穿,而清政府又死活不松口,见好就收,只得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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