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最懒的抄袭者,才会败诉赔钱3000万

只有最懒的抄袭者,才会败诉赔钱3000万

1990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来中国玩,发现新华书店里有他写的《百年孤独》中文版,还都是正规出版社出的,但马尔克斯从没给他们授过权。老先生气坏了,对来看他的那些中国文化名流说“你们都是盗版贩子!”然后撂了狠话:“我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我的书。”

在当时,改革开放即将迈入新的时期,各行各业如饥似渴。翻译国外的书在国内卖,是中国出版业的日常操作,大家习以为常。

侵犯了别人的权利,自己还很麻木、见怪不怪。这种熟悉的味道,各位业内朋友一定都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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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爱奇艺在纳斯达克正式上市。第二天,一个和他们有关的案子终于判出了结果:

《花千骨》手游侵权《太极熊猫》,诉讼历时三年,一审被判赔3000万。

只有最懒的抄袭者,才会败诉赔钱3000万

在相关的新闻里,有媒体将其称为“国内游戏行业侵权第一案”。从某种程度来说,这个说法也没毛病。游戏圈的侵权案子,出名的也有一些。《花千骨》这次被判赔3000万,在我的印象里应该是最高的一次了,诉讼时间长达三年,时间也是最久的。

巧的是,几乎是在同一天,另一个游戏圈著名的侵权案件也迎来了判决结果:《我叫MT 3》侵权《梦幻西游》,一审判决赔偿1000万人民币。前些年更出名的还有《卧龙传说》和《炉石传说》的官司,判决结果是《卧龙传说》停运,同时只赔付了25万元。

和这些案件比起来,《花千骨》这案子的确可以称得上第一案,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也难怪有些报道会从中看到一些正能量,总结几句“随着知识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大,依赖创新的游戏行业也将朝着更健康自律的方向发展”这样的结论。

想得未免太乐观了。

《花千骨》的开发/发行商作为被告,之所以输掉了这场侵权(抄袭)官司,不是因为法律对知识产品的保护力度加大了,只是因为《花千骨》抄的时候,抄得太偷懒了,懒到匪夷所思。只要当时开发商稍微用点心,那么就很难被告倒。

换句话说,这是一个极度特殊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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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时间太久,《花千骨》的案子已经被大家忘得差不多了,我们简单回顾一下。

2015年年中的时候,《花千骨》是最火的影视改编手游,没有之一。游戏开发方是成都天象互动,爱奇艺作为联合发行方,依靠视频平台的天然优势给了《花千骨》手游不遗余力的推广。

根据官方公开的数据,游戏在7月上线之后,首月流水接近2亿人民币。

《花千骨》上线后,蜗牛很快发现,这不就是自家的《太极熊猫》彻头彻尾的换皮产品吗?于是他们很高调地开了个维权媒体沟通会,给出了很多截图对比,以证明这两个游戏从玩法、数值、UI布局、文案都几乎完全一致。

但当时这事也没啥人关心。作为一个传统的国产氪金ARPG手游,《太极熊猫》作为被抄袭方,得到的同情远不如那些被抄袭的主机游戏或PC游戏。要是对业内的朋友聊起这个事儿,对方大概率会给你一个见怪不怪的礼貌微笑:“不就是个换皮游戏嘛。”

只有最懒的抄袭者,才会败诉赔钱3000万

所以蜗牛声嘶力竭地谴责一番后,也就消声了。对此《花千骨》的开发商天象互动坚称:“《花千骨》100%原创,不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利。”而拜《花千骨》所赐,发行商爱奇艺成为“影游联动”最成功的示范者,在之后的两年间,他们不断地宣讲成功经验。

2016年,爱奇艺游戏事业部总经理邓厚鋆先生在推广当时另一款影游联动的产品时,把《花千骨》当成榜样,称赞道:

不可否认,《花千骨》正版手游的质量也相当过硬,在继承了IP精髓的同时兼顾了游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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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玩过这两个游戏,就不难意识到《花千骨》的特殊性——很少有换皮游戏能做到在细节上如此惊人的雷同,连教程文字都几乎一字不差,给人的感觉就像是换美术素材就够了,其他啥都懒得改。

只有最懒的抄袭者,才会败诉赔钱3000万

但手游行业其实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抄袭才侵权,换皮不算抄袭。至于是不是抄袭法院说了算。

事实也的确如此。法律工作者有一套科班训练的方法来认定是否构成著作权侵权,这个标准比我们平时说的“一看就是抄了”要苛刻得多。

但著作权保护这一块,游戏是个新领域,形态也太过复杂,相关的法律条例不好建立。所以这次《花千骨》这个案子一宣判,我就比较纳闷是不是这三年相关法学研究有了新突破,于是专门找来判决书全文仔细看了看。

其实判决书里的大部分内容属于常规操作,比较核心的是这句:

《花千骨》游戏在游戏玩法规则的特定呈现方式及其选择、安排、组合上整体利用了《太极熊猫》的基本表达,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美术、音乐、动画、文字等一定内容的再创作,侵害了著作权人享有的改编权。

意思是,《花千骨》输就输在太懒了,除了美术素材,界面结构和流程基本啥都没改。

但是,相似度太高,并不能完全构成证据,辩方会说自己在开发《花千骨》的时候,没有见过《太极熊猫》。至于为什么相似?那只是巧合。

而《花千骨》之所以没法用这个借口,是因为被原告找到了一个特别滑稽的证据。前面为什么说这个案子极度特殊,这就是原因之一,因为很少有开发商抄游戏,会懒到这个境界——

《花千骨》在给自己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时,在申报材料里直接使用了《太极熊猫》的游戏截图。

《花千骨》申报这份材料时是2015年3月份,而游戏首测是两个月之后的事儿。这时天象应该还没有完整的游戏截图,所以只好将《太极熊猫》的游戏截图当成自己游戏——反正两个游戏的界面看上去是一样的。

之前我在朋友那里正好看过这份软著申报材料的扫描文件,里面的《花千骨》截图,赫然就是原本《太极熊猫》的截图,而且还不止一张。除了截图是别人的,材料里对《花千骨》的玩法和内容描述,涉及到的名词也是《太极熊猫》里的,如果换个名字,甚至可以帮《太极熊猫》去申请软著了。

所以判决书里是这样说的:

从其登记文档内容可知,两被告在创作《花千骨》游戏前已完全接触《太极熊猫》游戏作品内容。

申请软著这种事,按照定义来说,是指具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进行权益记录/保护。

这种行为本身是一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当一款游戏的开发商用抄袭对象的截图去申请软著,这事就变得非常滑稽。

这种滑稽,也让案件变得非常独特。在别的案子里,除非抄袭者也蠢成这样,不然光是面对“我做游戏的时候又没见过他们的产品”这个辩解,原告就得费很多周折去完善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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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千骨》最火的时候,你经常可以看到天象和爱奇艺的高管们频频出没各种场合,分享成功经验,畅谈IP大未来。但在蜗牛这个事上,出来回应“100%原创”这类话的,基本都是天象。爱奇艺总是暗挫挫躲在背后,一副“脏事你来抗”的鸡贼样。

只有最懒的抄袭者,才会败诉赔钱3000万

一般来说,我们很难想象爱奇艺这种量级的公司会参与一个宣称“100%原创”实质雷同度99%的项目。他们似乎并不在意游戏玩法本身,只在乎“影游联动”。在一次活动中,爱奇艺联席总裁徐伟峰在活动中说:

为什么影游联动只有爱奇艺成功了?我敢这么说:目前为止应该没有成功的案例,只有我们做成了,原因是影和游要互动。

这话说得没错。《花千骨》的成功是“影游联动”的成功,的确和游戏玩法关系不大,得益于配合热剧的时间节点及时推出了卖相还可以的游戏。至于为了这个“及时”所做的那些不择手段的事儿,就成了一个没有太多人关注的污点。

业界习以为常,玩家根本不care,憋屈的只有蜗牛。案子一审,就审了三年。

你去问现在的年轻人在看什么。他们会说《烈火如歌》,没人会说《花千骨》。三年的时间对中国互联网,对中国游戏业意味着什么,不用我多说。蜗牛开完那次维权媒体沟通会,转头就去忙别的去了,半年后发布了《太极熊猫2》。爱奇艺则是在当年9月透露了《蜀山战纪》同名正版授权手游正在研发的消息。

法律是武器,但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效率太低,这道理老百姓都懂。没事儿别去法院,有些事儿去法院也没用,耗不起。

《卧龙传说》侵权《炉石传说》的案子打了一年;

前些天《我叫MT3》侵权《梦幻西游》的案子也出了结果,判了1000万,用了两年;

加上今天说的爱奇艺这个事儿,3000万,三年。

还有很多案子根本耗不到判决,干脆“和解”了,比如《刀塔传奇》和暴雪V社的纠纷——这一类是最多的。

《花千骨》这个案子只是个案,它太过特殊,特殊到几乎无法复制,对同类案件的借鉴意义也非常有限。

你很难遇到这样一个游戏:背后有爱奇艺这种公司,量级比较大不方便跟你明着耍赖;同时它抄袭的雷同度令人发指,还昏招频出;另外,你还不能是行业内的小透明,得能发出自己的声音,真要打了官司能耗得起;它自己还必须是个现象级的游戏,赚的钱能让你从它牙缝里抠出3000万。

大部分这类游戏圈的著作权官司都是草草了事,能打赢的少之又少,扳着指头都能数过来。而且很多时候虽然是赢了,可赢的原因却不是你以为的那些“换皮”“借鉴”,偏偏是些看起来不那么直观的细枝末节。

比如《炉石传说》和《卧龙传说》的那个案子,网易和暴雪列举了大量美术截图对比,玩过游戏的一看就知道是“像素级”抄袭,结果法院认为这些都不构成侵权。最后让案子峰回路转的,是因为《卧龙传说》只用2个人开发了20天,显著低于一般开发时间。法院有理由认为他们直接用了先上市的《炉石传说》的核心数值,构成“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是导致《卧龙传说》停运的主要原因,至于“著作权侵权诉讼”,虽然也胜了,但只换来25万人民币的赔偿。

对大多数开发者来说,法律就像空中楼阁,看起来很高大上,实际用不上,弄不好还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就像生活中你难免会碰到老赖,碰到老赖怎么办?老赖自己撞过来怎么办?老赖背后有黑社会怎么办?

很多时候只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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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文章开头说的那个故事,其实没有讲完。

马尔克斯访华两年后,中国在1992年加入了世界版权公约。在这之后,出版业的版权意识一点点提升,国际形象逐步提高,终于在2011年得到了马尔克斯的原谅,成功让老爷子收回“死后150年都不授权”的毒誓,引进了经过他授权的《百年孤独》简体中文版。三年后的2014年,马尔克斯与世长辞。

所以,游戏业的这些破事儿,你指望它能自己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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