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曙宏:在依法治國實踐中譜寫法治政府新篇章

黨的十九大把“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確立為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目標,這是我們黨第一次提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吹響了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進軍號,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新徵程。習近平總書記最近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明確指出,要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做好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的運籌謀劃、科學決策,統籌整合各方面資源和力量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一步指明瞭全面依法治國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正確道路和前進方向。在新時代謀劃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從統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大格局和大背景出發,既要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努力實現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奮鬥目標,又要充分發揮法治政府建設的示範、支撐和帶動作用,著力實現到2035年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的奮鬥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謀劃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展現出獨特的思想魅力、凝聚起磅礴的精神力量、煥發出巨大的實踐偉力,已經成為全黨全國人民的思想旗幟、精神靈魂、行動綱領,是黨和國家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

作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法治政府建設必須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指導。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全面依法治國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涵蓋了新時代我國法治建設的指導思想、性質方向、根本保障和總目標、總路徑、總任務、總佈局等各個方面,深刻回答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系列重大問題,推進了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的全面發展,實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新飛躍,為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提供了強大思想武器和科學行動指南。在法治政府建設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依法治國是我國憲法確定的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而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國,關鍵在於黨能不能堅持依法執政,各級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他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近6年來,我國法治政府建設之所以能迅速開創歷史新局面、取得重大新成就,最根本的就在於有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有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正確引領。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謀劃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就要把這一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堅持和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作為根本保證,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要不斷增強“四個自信”,全面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決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要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願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各個環節,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和追求。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提供堅實法治保障,努力推動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指引下,新時代法治政府建設一定能譜寫出時代新篇章。

深刻認識和把握法治政府建設與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的辯證統一關係

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相互聯繫、相互支撐、相輔相成,共同構成法治中國的三根支柱。法治國家是目標,法治政府是主體,法治社會是基礎,三者本質一致、目標一體、成效相關,缺少任何一個方面,法治中國的擎天大廈就不可能矗立起來。法治政府建設在其中居於十分重要的位置,是共同推進的“著力點”、一體建設的“支撐點”。建設法治國家、法治社會,需要充分發揮法治政府建設的先導、示範、支撐和帶動作用。

第一,建設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國家的主體和重點,要充分發揮其示範和支撐作用。

在我國,建設法治國家首先要建設法治政府,重點是建設法治政府。一是由於各級政府承擔著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是國家治理的具體實施者和推進者,在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居於重要地位,發揮著重大作用。二是由於各級政府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作為國家行政機關,是制定、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大部分法律、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全部行政法規、政府規章都是由設區市以上人民政府提出或制定的,大約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規和幾乎所有的行政法規、規章都是由各級政府執行的,法治國家建設的水平和程度直接取決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水平和程度。三是由於各級政府是人民群眾打交道最多的國家機關,是人民群眾感受公平正義最直接的國家公器,人民群眾對法治國家的認識和評價,很多都是來自於對各級政府的認識和評價。因此,建設法治國家需要把建設法治政府作為具有示範性和支撐性的主體工程,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法治國家基本建成的主要標誌。

同時,法治國家又是法治政府建設的目標,法治政府建設必須服從、服務於法治國家建設。一是在頂層設計上,法治政府建設要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明確性質和方向,作出部署和安排。二是在體制機制上,法治政府建設要處理好政府在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個環節的準確定位,著眼於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在抓好行政立法、堅持嚴格執法的同時,積極支持公正司法,全力推動全民守法。三是在行為要求上,各級政府要堅持依憲施政、依法行政,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積極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的法定化,把全部政府活動納入法治軌道。

第二,建設法治政府是建設法治社會的先導和前提,要充分發揮其引領和帶動作用。

雖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都是法治國家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我國,法治社會建設更多依靠、依賴於法治政府建設。一是由於2000多年來封建思想和宗法觀念的影響,我國社會傳統上是一個人情社會,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信權不信法”“信訪不信法”“信關係不信法”的現象長期存在,法治意識不強,法治觀念淡薄,法治社會建設的土壤不夠肥沃。二是由於在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過程中,政府和市場、社會的關係還沒有完全理順,社會組織發展滯後,社會自治力量比較薄弱,人民群眾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格局還沒有完全形成。三是由於隨著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各級政府必須堅持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既需要主動作為,履職盡責,維護社會安全和公平正義,又需要自我約束,加強權力制約和監督,防止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因此,不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法治社會建設就缺乏引領和示範,就難以取得真正成效。

同時,法治社會建設又是法治政府建設的基礎,法治政府建設要始終注重引導、帶動、保障法治社會建設。一是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和誰執法誰普法,在全社會真正確立起法治的至上權威,教育、引導、帶動廣大人民群眾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共同追求和行動自覺。二是各級政府要努力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儘量把“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務交給市場和社會,支持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軟法”規範的積極作用,大力培育、支持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參與法治社會建設。三是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教育、引導廣大人民群眾依法維權,切實加強信訪和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複議工作,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將各類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第三,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必須統籌兼顧、把握重點、整體謀劃,在共同推進上著力,在一體建設上用勁。這就要求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應當良性互動、相互推進、協調發展,更加註重全面依法治國的整體性、系統性、協同性。

當前,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要注重處理好重點突破和整體推進的辯證關係。既要抓住法治政府建設這個主體和“牛鼻子”,保證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奮鬥目標率先實現;也要統籌兼顧、協同推進,保證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奮鬥目標共同實現。應當看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是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難點在全面,重點在小康。就“全面”而言,我國不僅要實現物質文明的小康,而且要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小康;就“小康”而言,實現人民群眾物質生活更加殷實是小康,實現“五位一體”全面進步、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也是小康,甚至是要求更高的小康。沒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難以滿足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日益增長的要求,使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從2020年起,通過進一步深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設,並大力協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建設,就能到2035年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基本實現的基礎上,實現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的奮鬥目標。

在新時代奮力實現法治政府建設新突破

當前,我國正處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最好歷史時期,要從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方位新高度出發,提高政治站位,強化使命擔當,精準施策、多措並舉,不斷把法治政府建設向縱深推進。

第一,切實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最根本保證,必須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發揮各級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各方面。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消除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切實增強建設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

第二,進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設頂層設計。《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兩年多來,對指導、推動我國法治政府建設發揮了重大作用。要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部署,適應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著手研究起草2020年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新的規劃綱要,以更加明確的標準、更加嚴格的要求、更加有力的舉措,為建設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法治政府制定新的綱領性文件。

第三,統籌打出更多更有力的法治政府建設“組合拳”。法治政府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建設週期長、任務艱鉅繁重,應當堅持問題導向和改革方向,突出重點、突破難點、找準抓手,統籌協調推進各項任務。當前,要著力抓好全面實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和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切實加強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和備案審查,大力推進相對集中複議權的行政複議體制改革,紮實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等各項重點工作,帶動各地方各部門不斷掀起法治政府建設的新熱潮。

第四,壓緊壓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法治政府建設要取得實效,必須緊緊抓住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黨政主要負責人這個“關鍵少數”,嚴格執行中辦、國辦印發實施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職責規定》,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逐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要把督察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制定出臺《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充分發揮督察的“指揮棒”“風向標” 作用,明確重點任務、盯住關鍵環節、創新督察方式,推動形成從黨政主要負責人到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責任閉環,構建起守責盡責、失責追責的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機制,實現對省級地方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全覆蓋,讓法治政府建設責任督察真正長牙、立威、管用、有效,切實保證中央關於法治政府建設的決策部署全面嚴格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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