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法調整,對老百姓的收入有何影響?

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這是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次大修。其中咱們最關注的的一點就是:起徵點從3500元變為5000元。這將會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可以說是利國利民的一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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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種稅

美國國父本傑明·富蘭克林曾說過,“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稅收和死亡。”拿到工資,你要交個人所得稅;買包煙,你要交消費稅;買了車,你要交車輛購置稅,每年還要交車船稅;買賣股票,你要交印花稅;買房子,你要交契稅,這其中個人所得稅是咱們老百姓最耳熟能詳的稅。

除了以上這些我們平時生活中有可能接觸到的稅,還有一些你不會直接接觸到的稅,比如船舶噸稅、耕地佔用稅等等。

目前我國正在實施的主要有18種稅,按照課稅對象為標準可以分為五大類,它們分別是: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

個稅法調整,對老百姓的收入有何影響?

(備註:實施了60多年的營業稅從2017年10月30日退出歷史舞臺,原來營業稅都改成了增值稅。環境保護稅是從2018年1月1日開始徵收。)

我們以2017年政府的稅收收入來計,流轉稅佔整個稅收比例的50%,所得稅佔30%,財產稅、資源稅和行為稅分別佔8%、7%和5%。

個稅法調整,對老百姓的收入有何影響?

佔比最高的流轉稅屬於間接稅,這種類型的稅具有如下優缺點:

佔比第二高的所得稅屬於直接稅,直接稅的優缺點基本就是和間接稅反過來的,如下所示:

個稅法調整,對老百姓的收入有何影響?

財產稅全部都是直接稅,資源稅全部都是間接稅,行為稅則兩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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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度最高的個人所得稅

最能引起全國網民大討論的就是個人所得稅。按照2017年的數據,個人所得稅佔總稅收的8%,目前是我國佔比第三大的稅種,比排第四名的消費稅略大一些,遠遜於佔比39%的國內增值稅(不包括進口商品的增值稅)和佔比22%的企業所得稅。

個稅法調整,對老百姓的收入有何影響?

如果從老百姓知名度來考慮,個人所得稅絕對是排第一的稅種。

增值稅因為是間接稅,又是流轉稅,可以說是既隱蔽又不直接面向老百姓,而企業所得稅雖然是直接稅,但是因為不直接面對老百姓,也不會激起老百姓的熱議。所以現實就是,我們為了佔政府稅收收入8%的個人所得稅經常在網絡上群情激憤,但是結果如何呢?老百姓能看得到的結果就是起徵點在不斷地提高,看不到的結果就是個人所得稅佔總稅收的比例在逐年上升。以近8年的數據為例,個人所得稅佔總稅收的比例從6%提高到8%,增幅達到30%多。

個稅法調整,對老百姓的收入有何影響?

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是分類所得稅制,分成九大類,然後分類扣除、分類計稅。這九大類在徵收時按照兩種模式來徵收:一種是累進稅率;另一種是比例稅率。

個稅法調整,對老百姓的收入有何影響?

而美國採取的是綜合所得稅制,這種稅制是對納稅人個人的各種應稅所得,比如工資、利息、股息、財產所得等綜合徵收。這種稅制需要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強、能夠主動去申報,同時也需要徵收機關的徵管手段先進。而目前我國公民納稅意識既沒有美國人強,徵收機關的徵管手段也不如美國先進。綜合所得稅制目前是全球主流的徵稅體制。

分類所得稅制相較於綜合所得稅制最大的問題就是,其中有四項(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是採用的比例稅率,而不是採用累進稅率,而這四項往往是中國有錢人的主要收入來源。下面我舉一例:

A每月工資100萬,沒有其他任何收入;B每月收租金100萬。按照最新修訂的個稅法,那麼A每月需要繳納的個稅約為40.7萬,B每月需要繳納的個稅為20萬。

個稅法調整,對老百姓的收入有何影響?

在同等收入情況下,我辛辛苦苦付出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需要繳納的個稅是那位每月可以坐著收租金的人的一倍!這想想就是一件多麼不公平的事!上班和收租金,在當前社會下,那種行為更應該被鼓勵?這是不公平之一。接下來請看不公平之二:

如果A每月工資漲了一倍,變成200萬,那麼他需要繳納個稅85.7萬元。

如果B每月租金漲了一倍,變成200萬,那麼他需要繳納個稅40萬元。

兩個人繳納個稅佔總收入的比例變化:

A:40.7% ——> 42.9%

B:20% ——> 20%

從這裡可以看出,我辛辛苦苦上班掙得越多,實際稅率越高;而收租金則不同,不管我每月收100萬的租金還是收200萬的租金,稅率都是不變。

累進稅率可以調節貧富差距,比例稅率可以擴大貧富差距。

而佔有錢人收入的主要部分就是按照比例稅率來徵收的,比如利息和股息收入、財產租賃收入、財產轉讓收入。

目前,個人所得稅已經淪為“工薪階層稅”,富人們的工資薪金收入佔總收入的比例很低,所以記住兩句話:

一、工資≠收入

二、靠工資,你很難變成有錢人。

——03——

流轉稅VS所得稅

從近8年流轉稅和所得稅佔政府稅收收入的比重變化,我們可以發現政府對於直接稅No.1和間接稅No.1的態度。

個稅法調整,對老百姓的收入有何影響?

2010年-2017年所得稅佔政府稅收收入比重

個稅法調整,對老百姓的收入有何影響?

2010年-2017年流轉稅佔政府稅收收入比重

所得稅佔比從24%提高到30.5%,流轉稅佔比從60%下降到50%。政府很明顯在降低間接稅No.1流轉稅的比重,提高直接稅No.1所得稅的比重,這也很符合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的“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目標。目前在國際上也是以直接稅為主,間接稅為輔。

但是實現這個目標需要循序漸進,否則容易給政府的財政收入帶來太大的壓力。

我國的稅收制度一直在不斷地改革,2003年我國提出了稅改的“十二字真言”: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徵管。

  • 簡稅制,稅收制度不能太複雜,不能讓每一個老百姓都看不懂。
  • 寬稅基,讓人人都成為納稅人,你生活在這國家,你就一定要納稅。
  • 低稅率,稅率不能過高,否則不利於經濟發展。
  • 嚴徵管,要對每一個人都公平的徵稅,不能讓不法分子偷稅漏稅。

稅改之路漫漫其修遠兮,中國人民將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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