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爲工作提早上班遇車禍,老闆前往探望,第二天員工提出辭職

職場中,員工為公司效力,公司也應當保證員工的利益。公司想要長久發展,那麼就應該多為員工想想,這樣他們才會更願意留在公司,為公司創造價值。

老張,在這家公司工作已經有5年了,算是公司的老員工了。公司走到現在,剩下的老員工也就只有老張一人了,雖然工資只漲了一些,但是畢竟在這裡已經工作了有這麼多年了,所以老張對公司有較深的感情,再加上年齡也不小的,所以不想再折騰著換工作了。

員工為工作提早上班遇車禍,老闆前往探望,第二天員工提出辭職

最近公司接了一個業務,每天老張都要忙到很晚才回家,由於公司裡有能力的人基本走光了,留下的只有幾個新人,沒辦法,所有的重擔都丟在了老張身上,他也只能咬牙堅持。做完這單,就能夠給公司帶來一筆收益了。

終於在老張和幾位新員工的共同努力下,這個項目快完工了,就差最後交付客戶就行了,這也讓大家都鬆了口氣,當晚都早早回家,沒有加班了。老張也打算回家好好休息一下,明天能夠更精神的和客戶做最後的對接。正當老張要休息的時候,突然想起有些地方做的有遺漏,不完整,由於時間比較晚了,所以決定第二天早上早點去把問題解決了。

員工為工作提早上班遇車禍,老闆前往探望,第二天員工提出辭職

第二天,因為心裡有事,所以,老張早早的就出發去公司了,由於天還沒大亮,所以老張騎車也比較慢。沒想到在一處轉彎的時候,沒有注意,出了車禍。對方司機也很負責的把老張載到醫院進行一個檢查。萬幸的是,老張只是骨折了,沒有其他的大問題。

於是老張便和老闆說明自己的情況,準備明天再去客戶那裡。老張檢查完後,就在醫院等待包紮,沒想到沒一會,老闆來了,問到老張的傷勢,老張說不嚴重,暫時不能劇烈運動,沒想到老闆又說:“那就好,不嚴重那麼下午能夠工作麼?客戶那邊已經在催了,你搞快把工作做完。”

員工為工作提早上班遇車禍,老闆前往探望,第二天員工提出辭職

老闆的話,讓老張不太舒服,原來到醫院就是想看自己能不能繼續工作,並不是真正的關關心他。等醫生給他弄好後,老張拿著單子,找到老闆說是要報銷,畢竟是因為工作的問題導致的。可是卻被老闆拒絕了,因為說他受傷並不是在工作時間內,所以這筆費用,讓他自己出,然後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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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的話,讓老張徹底的寒了心,自己為公司出力那麼久,為了工作而受傷,到頭來居然不算工傷,這麼一點錢都不捨得花在員工身上。於是出院後,第二天就遞交了辭職信,離開了公司。

大家覺得老張這事算作工傷麼?老闆的做法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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