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領域將進一步深化「放管服」

□本報記者 歐陽春香

生態環境部日前下發的《關於生態環境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推進環保產業發展,健全生態環境經濟政策。積極推動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建立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推動建立區域性及全國性排汙權交易市場。

深化“放管服”改革

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以加快審批制度改革、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優化環境公共服務為重點,以推進環保產業發展為抓手,以創新環境經濟政策為保障,深化一系列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

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環保產業銷售收入達到1.35萬億元,較上年增長約17.4%。2018年上半年約為6690億元,同比增長約18%。

近年來,環保產業發展較快,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環境部相關負責人介紹,環保市場需要進一步培育,環保項目投資回報機制不健全,過度依賴資金投入,環境治理需求向產業市場轉化難,環保產業難以持續發展;環保產業發展的市場環境不規範,低價惡性競爭問題較為突出,影響了環保產業的健康發展。

環保企業層面,技術創新能力不強,同質化競爭嚴重,環保企業普遍呈現小而散的局面;重建設輕運維,專業化環境服務水平不高,對汙染防治攻堅戰的支撐能力不強,環境效果難以保障;環保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傳統的銀行渠道的融資貸款門檻高、期限短,由於缺乏合格的抵押物,環保企業出現融資難問題;此外,環保企業稅收負擔重,發展成本高,企業發展活力不強。

抓好三方面工作

針對目前環保產業發展存在的諸多問題,指導意見提出,推進環保產業發展,健全生態環境經濟政策。加快生態環境項目實施,釋放環保產業有效需求。以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誌性戰役為重點,推進重大治理工程建設,有效帶動環保產業發展。推進環境治理模式創新,提升環保產業發展效果。加強行業規範引導,促進環保產業健康發展。

環境部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環境部在健全生態環境經濟政策方面將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推進綠色金融政策創新。加快推動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發揮國家對綠色投資的引導作用,引導開發性金融資金投入。鼓勵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產品創新與融資質押擔保模式創新。建立健全環境責任保險制度,推動建立區域性及全國性排汙權交易市場,推進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

二是積極落實價格財稅政策。積極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建立並逐步完善汙水處理收費、固體廢物處理收費、節約用水水價、節能環保電價等價格機制。配合稅務部門,大力推進環境保護稅徵管能力和配套建設,逐步完善適用於本地區的汙染物項目及稅額標準,制定有利於生態環境保護的相關稅收優惠和補貼政策,積極落實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和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三是推進行業環境經濟政策創新。完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加快建立環保“領跑者”制度,強化清潔生產審核機制,推廣環境標誌產品,加強生態環保科技國際合作,推動共建綠色“一帶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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