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支持證券新模式,貿易金融服務新航標

资产支持证券新模式,贸易金融服务新航标

--民生銀行與廣發資管合作,推出全國首例模式化、批量化資產證券化業務--“安馳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廣發資管●民生銀行安馳1-10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於2015年6月2日已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審核,一次性獲得10支產品符合掛牌條件無異議函,總體規模200億人民幣,全面涵蓋了貿易、工程、租賃項下的應收賬款資產。2015年8月21日,首支產品“安馳1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成功發行,發行規模為9.14億。2-10號產品近期會陸續發行。

“民生銀行安馳1-10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符合掛牌條件無異議函的取得以及首單資產支持證券的成功發行標誌著民生銀行就企業作為原始權益人持有的應收賬款債權進行證券化的交易模式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認可,真正打造出一款標準化產品,在行業內開創一種交易銀行全新的商業模式。通過發行安馳資產證券化產品,民生銀行實現了基礎資產交易結構標準化、資產轉讓服務標準化、運營管理標準化,民生銀行作為資產服務機構可以利用遍佈全國的經營機構組織企業應收賬款作為證券化基礎資產,為全國首例可批量交易的模式化、標準化證券化產品。

民生銀行貿易金融部產品團隊一直超越市場,前瞻性地進行產品佈局和開發。目前,民生銀行全面運用券商、基金、保險、信託、互聯網等各種特殊目的載體,將企業應收賬款資產與投資市場全面對接,利用大資管時代金融領域湧現的前沿交易模式,如證券化、互聯網金融,迅速佈局,將貿易金融產品與投資銀行產品跨界組合,並實現產品交易結構、操作流程、法律文本的標準化,打造了十餘款貿易金融資產管理標準化產品,將貿易金融產品打造成安全保障型的投資產品,安馳系列貿易金融資產管理類業務已經成為民生銀行的品牌。

證券化是國務院、銀監會、證監會等政府監管機構積極推動的交易模式,且為公開發行的標準化產品,可以拓寬投資渠道,銀行同業、理財資金、保險、信託、基金等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均可投資資產支持證券。最重要的是證券化在合規性方面優勢明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3】107號文)、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聯合發佈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銀髮[2014]127號)明確鼓勵支持金融機構加快推進資產證券化業務常規發展。民生銀行順應潮流,做好應對未來監管政策調整、同業市場波動的準備,對產品進行前瞻性佈局,打造出一款標準化安全保障型投資產品,安馳就是在這種背景下應運而生。證券化是民生銀行在大資管時代背景下堅持貿易金融資金來源多元化、交易結構多元化策略的終極目標。

作為公開發行的標準化產品,資產證券化對基礎資產盡調和程序的要求非常嚴格,且現有的證券化業務監管規定是為既定原始權益人的現有資產而設計的,而貿易金融業務客戶分散在全國各地、資產每天都在日常發生且為增量資產。在貿易金融資產管理業務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民生銀行與廣發資管等等中介機構通力合作,周密安排,設計了適應貿易金融資產特點的資產證券化業務方案,並站在開啟商業銀行貿易金融業務全新商業模式的高度與證券交易所等管理部門進行了有效溝通,最終取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安馳1-10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符合掛牌條件無異議函。

按照安馳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交易結構,民生銀行承擔原始權益人代理人、付款保障提供方、託管行和資產服務機構等多個角色,基礎資產涵蓋了國內信用證開證行確認付款的應收賬款、銀行付款保函擔保的應收賬款、銀行提供買方信用風險擔保保理服務的應收賬款等三類主要資產,同時涵蓋了貿易、工程、租賃三類基礎資產,上述資產均為企業作為原始權益人持有的應收賬款債權。通過基礎資產的標準化,民生銀行作為資產服務機構,可以通過全行各分支機構組織全國範圍內客戶的應收賬款資產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原始權益人的交易對手,即基礎交易的買方、業主或承租人在銀行辦理貿易金融服務獲得銀行付款保障,從而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評級提升商業銀行的主體評級,大公國際給予每檔證券均為AAA評級。為適應貿易金融批量化操作的特點,民生銀行與廣發資管對交易結構做了大量改進和周密設計。民生銀行制定了嚴格的運營規則和操作指引,詳細規範了資產准入、資金資產匹配管理、報價管理、流動性管理、違約處罰規則,從而將資產證券化的操作標準化。

該產品的成功發行既為民生銀行客戶提供了低成本的資金來源,又為投資者提供優質的投資標的,同時因為商業銀行為基礎資產增信使得眾多實體經濟中貿易企業、工程企業和租賃公司可以藉助民生銀行作為資產服務機構的中介服務而發行證券化產品,真正實現了多方共贏。

安馳資產支持專項計劃是業內少數一次性獲批10支產品的證券化項目。本項目在多個方面實現了證券化領域的首次突破,具備以下鮮明的特點:

1. 首次就批量交易模式獲得有權部門掛牌許可,實現了產品的標準化、模式化和批量化發行並可在交易所掛牌轉讓,基本可以做到在一週內完成資產的組織、證券的銷售、發行;

2. 可以組織全國範圍內的不確定多數原始權益人的基礎資產發行證券化產品;

3. 為適應模式化標準化操作的需要,設計了多次盡調和按節點分解的流程安排,發行論證階段就交易模式和民生銀行主體進行充分盡調,發行前就交易資料二次盡調,並安排了周密的時間節點,操作效率大為提高;

4. 在企業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中引入商業銀行信用,基礎資產質量大為提高,現金流穩定性大為提高,為投資者提供安全保障型的投資標的。

中國民生銀行項目負責人,中國民生銀行產品專家、貿易金融部產品中心總經理朱宏生表示:“通過‘安馳’產證券化業務,民生銀行開創了全新的貿易金融商業模式。通過證券化,合格投資者的範圍被大大拓寬,從此民生銀行打開了貿易金融傳統商業銀行業務和資本市場的聯結通道,而且構建了適應貿易金融交易特點的批量交易模式,基礎資產因銀行信用的介入現金流穩定性大為提高,兌付安全保障大為提升。民生銀行完成基礎資產操作的標準化,運營管理的標準化,在同業和資本市場募集低成本資金支持貿易金融客戶的發展的嶄新交易模式已經完成搭建,必將對中國商業銀行交易銀行領域產生深遠的影響。”

廣發資管項目組負責人介紹:“之所以產品可以實現批量化、標準化發行,首先得益於廣發資管、民生銀行與各中介機構合作,共同設計了模式化的交易結構、多層次的合同文本,確保基礎資產的付款保障可以順利實現,保障基礎資產的安全。其次是操作流程標準化,設計了多次盡調的安排,藉助民生銀行的網點優勢組織資產,從資產組織、內部審核、計劃管理人打包及現金流切割,到最終以證券形式實現出售並在交易所掛牌,整個流程各交易環節均有標準化制度安排,確保了項目的高效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