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給水設置穩壓泵時,設置在底層泵房和設置在屋頂水箱的區別

“當穩壓泵位於底層泵房,系統為穩高壓系統,這樣計算很好理解。 ” 《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範》第5.2.2.5條,高位水箱不能滿足相應靜壓要求時,應設穩壓泵。

第 5.3.2.2條規定了穩壓泵的流量;

第5.3.3條規定了穩壓泵的壓力。此處的穩壓泵是指設置於臨時高壓給水系統上,所以,不管穩壓泵設置於底層還是屋頂,均屬於臨時高壓給水系統。因為其流量與壓力,均不能滿足常高壓給水系統的要求。

再說兩者的區別。1)設計壓力。假設系統最不利點平時所需壓力為P1(即滿足最不利點所需靜壓),最不利消火栓或噴頭與水泵出水管中心線高差為P2,高位水箱最低有效水位與最不利點高差為P3,則:當穩壓泵設置於屋頂時,穩壓泵的設計壓力P=P1-P3當穩壓泵設置於底層時,穩壓泵的設計壓力P=P1+P2。由此可見,當建築物高度較高,即P2很大時,穩壓泵設置於底層時,其揚程相應很高,有時甚至需要上百米,是不節能且不安全的,其設計也是不合理的。(以上僅對於消火栓系統而言,對於自噴系統,還需計算水損)2)設計流量對於消火栓系統,二者無區別。3)穩壓罐容積相同流量下,不同設計壓力的穩壓設備,其穩壓罐容積不同,具體可參考98S205《消防增壓穩壓設備選用與安裝》另,對於噴淋系統,如不設屋頂水箱,則應設氣壓供水設備,氣壓供水設備的有效水容積應按最不利處4只噴頭在最低工作壓力下10min用水量確定。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範》10.3.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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